#父母以死相逼分手,违法吗?#首先,先说我的观点:这种情况不一定违法,而且基本上不会有法律代价。
在古代,我们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今大多数婚姻都还坚持着说媒、下聘、相家、定亲等仪式或者习俗。父母的认同是恋爱关系和婚姻关系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即便是对年龄和心理都已经发展成熟的年轻人来说,也是如此。
我们提倡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并作为现代社会的价值观,这非常好,也是时代进步的表现。从法律上来讲,婚姻自由、禁止买卖、包办、干涉婚姻已经成为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也就是说,在法律层面上,“父母以死相逼干涉子女婚姻自由”是被禁止的。那么,这还要分情况来看:(1)如果父母阻止未成年子女恋爱,防止其在心智尚未成熟时交往对象甚至是同居,我认为这无可厚非,也不违法,没达到干涉婚姻自由的地步;(2)如果子女已经达到法定婚龄,与异性谈婚论嫁时,父母因为彩礼数额、对方家境等以死相逼,这是违反《民法典》的规定的;(3)当然,更多的情况是父母就是单纯看不上孩子的交往对象,或者已经掌握对方不靠谱的一些信息,或者觉得双方性格等不适配,种种原因下以死相逼阻止交往,这很难认定为违法。
本心而论,父母对子女的婚姻虽然没有决定权,但有建议权。法律不可能完全禁止父母干预子女恋爱,毕竟还有人情、社会环境等种种因素。
面对这种情况,以死相逼不可取,容易让双方关系陷入死局,即便达到目的,危害后果却难以估量。
我就遇到过一个真实案例:一个姑娘和同学两情相悦,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男孩上门提亲,女方父母提出的彩礼数额远远超出男孩家的承受能力,实际上就是为了让他知难而退。但女孩清楚知道男孩的家境,知道对方给不出。于是,两人相约在一个深夜跳了湖。从此,两个家庭陷入无尽的伤痛,女方父母垂头顿足却悔之晚矣。
对于这样的父母,我们可以说他们是违法的,但是却很难依据某条法律对他们进行惩罚。而更多的情况下,这样的父母会遭受与子女情感破裂的反噬,还可能陷入更严重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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