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
只听过“挤公交”车,没有听过公交车还超载的!
公交车司机吴师傅因超载被交警罚款1900元记12分,吴师傅不服处罚将交警队告上法庭,可告状没有告赢,自己工作也“丢”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坐标四川南充。
公交车司机吴师傅像往常一样正常开公交车在固定路线上行驶,途中遇到交警巡查,交警表示吴师傅的公交车核定载客16人,但车上却坐了24人,于是以超过额定乘员20%为由,给吴师傅下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要求他在15日内到交警大队交1900元罚款、记12分。随后,交警队还扣留了吴师傅的驾驶证。没了驾驶证,吴师傅随即又被公交公司停工并停发工资。
事后,吴师傅一纸诉状将交警队告上法庭。仪陇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撤销了交警队对吴某的处罚。
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随即交警队又变更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的规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对吴师傅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吴师傅想不通,又再次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交警队对自己的的处罚。同时另案提起国家赔偿,要求交警队赔偿因处罚而给其造成的停工损失,包括工资、社保等7万余元。
可惜,法院一审和二审两次驳回了吴师傅再次要求撤销行政处罚的申请,以及要求行政赔偿的请求。
有网友在评论区质疑:“公交车超载?笑死!理论上只要能上就不算超载!”
也有网友质问:“那春运火车超载算不?”
也有网友嘲讽道:“请把这个交警调到北京天通苑回龙观等地段上班,几天就可以扭亏为盈!”
的确,我们都经历过挤公交,挤地铁,哪次早高峰晚高峰公交车与地铁不是挤得水泄不通呢?鞋子挤丢了都是小事,如果这都算超载,那全国的公交地铁司机都要下岗了。
更何况吴师傅是正常上班期间被罚款,为何公交公司不帮他据理力争,还趁机停发工资呢?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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