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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历史上相当悲惨的一种群体,名为菜人,但菜人并不是负责做菜的人,顾名思义,而是他们浑身上下任何一个部位都能被卖掉,做成菜的人。
且不说当奴隶好歹剩一条小命,但当菜人,就像菜市场挂着的生猪肉一样被人挑选,任人宰割痛不欲生。
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曾说过:“翻开历史的每一页,却发现上面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满满当当的只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仔细去看,才从字缝里看出了,满满都是“吃人”。
而实事求是来说,吃人的现状是真实存在的每当古代社会闹饥荒时,就会有大量活生生的菜人被投放进市场,他们有的是自愿,有的是被自愿。
在粮食都被吃光的情况下,人肉成了新的选择,价格甚至比牲畜肉的价格还低上几倍。有些胆大的鸡鸣手里随时拿着刀,看路上的行人随时要倒下了,就立刻拿出刀抛尸取肉。
更加穷凶恶极的饥民,人还没死就开始抢肉。往往人的肉被割光了,人却还会剩一口气。
至于那些手头上宽裕一点富裕一点的人,或是良心的那道坎上过不去的人,他们就不会自己动手,就可以到肉市场去购买人肉。
在人肉市场上,人们被明码标价的售卖,被同类而食肉贩老板为了保证肉质鲜嫩,往往不会将人直接砍死,而是砍下顾客要求的部分,直接剁成肉碎。
甚至不同的人的肉有不同的称呼,例如小孩子的肉就叫“脱骨烂”。而老又老又瘦的人的肉就叫做“饶把火”,意思是烧他的肉需要浪费很多柴火。
年轻女子的肉则叫做“不羡羊”,因为年轻女子的肉十分的细腻、嫩滑甚至比羊肉还要好入口。
在古代社会历朝历代的饥荒年间,公开售卖人肉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了。比如唐昭宗时期公开售卖人肉的价格为100块钱一斤,但当时的狗肉价格为五百块钱一斤。
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人不如狗,但在当时的饥荒年间,连吃上饭都成了最基本的生存难题,谁又还会在意用尊严去衡量自己的价值呢?
在人肉市场上有买就有卖,那些人肉市场上的肉,除了有用尸体的肉做售卖,还有部分人是自愿拿他们的身体过来卖,只为给家人一条生路的人。
明末清初的诗人屈大均正是看到了人肉市场这种悲哀的场景,作诗菜人哀以此来对,当时饥荒时人肉市场贩卖人肉的冷漠。残忍的一种反应。
屈大军的这首诗写的是一对当时相濡以沫的穷夫妻,当时在饥荒时两人已经走投无路。
而妻子选择在人肉市场上售卖自己,而卖到的3000文钱则交给丈夫让她离开这个饥荒的地区,因为丈夫是入赘过来的,所以他决定用自己的性命去保障夫的平安。
在唐朝末期的黄巢起义中,黄巢军队的军人直接以人为粮食,黄巢甚至将普通老百姓的肉做成肉酱来保证起义军的战斗实力。
古时候楚庄王想要称霸中原,一统中原,他去找宋国作为对手,在打仗过程中,楚庄王的军队将宋国军队为公,将宋国军队困在围城。
宋国军队的军人,誓死不愿投降,他们吃光了粮食之后就吃牲畜,吃昆虫,有的又不忍心杀害自己的孩子,于是就互相交换孩子,将其杀死,作为所谓的菜人以充饥。
做菜则需要生火,生火就需要柴火,柴火烧完了就烧门窗,门窗烧完了甚至连死人的骨头都拿来烧。
俗话说“宁为太平犬,莫为乱世人。”在饥荒年代对于底层老百姓来说,任何能被充饥的食物都已经想过了,甚至不是能吃的食物,树皮,草根,棉花,棉絮,皮革,观音土等,都是他们所谓的食物。
在盘龙城遗址中,出土了一批商代文物在其中一个青铜器皿中发现了一个男同头骨,而这个青铜器皿,正是当时王室用来煮食的。可见当时吃人这个情况是相当严峻的。
古代史书对饥荒也有记载,天大旱,饥荒人相食。可见当时饥荒形势的严峻,而这些人也被称为“两脚羊”,因为他们就像只有两只脚的待宰的羔羊。他们的结果就是被同类吃入腹中。
好在吃人的年代已经过去,随着国家的繁荣富强,我们的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温饱已经不成问题,更多的家庭更是追求更高品质的精精神需求。我们要直面血腥的历史,珍惜现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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