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信阳公安主动将反假币工作融入到全市公安工作大局,积极履职,迅速出击,着力消除假币对人民群众的危害,维护金融秩序。近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一起出售、购买假币案件,切断了一条贩运使用假币的通道。

信阳经侦工作中梳理发现肖某某、龚某某有作案嫌疑,遂进行专题研判,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行动信息。2023年8月16日,民警在光山城关镇牌坊路某超市门口一举抓获正在交易的犯罪嫌疑人肖某某、龚某某,当场收缴假币21100元,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下一步,信阳经侦将继续加大假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压缩犯罪空间,同时开展反假币宣传,提高群众对假币的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

随着线上支付的普及

纸币的使用率逐渐下降

但老年人、个体经营者等群体

仍经常使用纸币

犯罪分子通常会利用上述群体的

交易习惯、防范心理不强等特点

实施“以假换真”的犯罪行为

常见的假币使用套路

1.“调包”使用

不法分子在购买某些商品时,让人看的先是真币,接着以不买等理由,将真币要回,后来又要买,将假币递给售货员;有的时候,还会有旁人前来买东西或催促,以转移售货员的视线或遮挡视线,乘隙调包。

2.“混淆”使用

这种情况比较多见,即在借(还)款或者购买货物时,在众多钱物中,混入少量假币,特别是在数额巨大时,这种情况更容易出现。没拆封条的整沓人民币,接受时也要拆掉封条细看一下,避免不法人员从中混放假币。

3.“昏暗”使用

一些公众场所的光线昏暗等问题,或者晚上,也可能成为不法人员使用假币的首选场所和首选时间。光线昏暗时,丧失了辨认的条件,是不是假币,加之假币的仿真度较高,有时候很难被识别。

4.“找弱”使用

不法分子在使用假币时,有时还会特别寻找机会,如专门寻找一些辨别能力差的弱势对象(如小孩、妇女、老人)。此种情形使用假币,多出现在一些农贸市场,一些老人在卖家中土产品时,稍有不慎,就会收到假币。

在此提醒

广大市民在收到纸币时,要多加注意,学习如何鉴别假币,加强鉴假识假的能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当收到假币时,也不能私自持有、使用,应当及时上缴银行、公安机关或办理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如果抱着侥幸心理而持有或使用,一旦使用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样构成犯罪。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信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