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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府谷县一男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被府谷县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决。

据悉,罪犯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府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在缓刑考验期间,罪犯王某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府谷县司法局给予警告一次,因赌博被府谷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两次。府谷县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罪犯王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受到书面警告一次后,仍不悔改,又因赌博两次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依法应对其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法官寄语:

“缓刑”,是指对罪行较轻的罪犯,在其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一定的期间内不予关押,暂缓其刑罚的执行,以促进其悔过自新的一种刑事执行制度。罪犯应从前罪的刑罚中汲取教训,对法律心存敬畏,自我约束、良好改造,如不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被收监执行将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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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谷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