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紧急发布

关于规范食用盐市场价格行为的

提醒告诫书

关于规范食用盐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食用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保障我市食用盐价格秩序平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对我市各食用盐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自觉遵法守法

食用盐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规范经营行为

食用盐经营者要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配合政府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不得借机实施囤货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以及恶意控销等价格违法行为。不得组织或相互串通实施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更不能捏造、散播谣言或涨价信息。

三、落实明码标价

食用盐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五、接受社会监督

在相关经营场所公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和企业内部价格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各食用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提醒告诫要求,积极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温 馨 提 醒

我国有严格的食品安全规定

国内的产盐量完全满足需求

民众请按需理性购买,不信谣、不传谣

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

发现上述有关违法行为的

可以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漳视新闻综合漳州市市场监管局

编 辑/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