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张和玉律师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依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妇女的,依法构成强制侮辱罪。无论出于什么动机与目的,不管在什么场所,犯罪嫌疑人只要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妇女意志并对其实施侮辱行为的,便会构成本罪。
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络活动已成为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的各项权利亦自然延伸到各网络领域,应当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相比而言,因为网络空间中的言行具有极强的扩散性,利用网络的侵权及犯罪行为从某种程度上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给你举一个传播裸照构成犯罪的例子
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为要挟被害人与其保持情人关系,采用传播其裸照的方式对其进行胁迫,未经被害人许可,私自登录被害人微信、快手账号,数次将与被害人共同生活期间的裸照发送给其儿子、前夫以及他人并在微信群内、朋友圈及抖音、快手APP内散播。上述行为使别人能无遮拦地看到被害人身体隐私部位,又能结合正面照片及微信名、网名等辨识被害人真实身份,就如同在众人面前剥光被害人衣服,该行为严重侵害了被害妇女的隐私权和性的羞耻心,明显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散发裸照的行为,既违背被害人意志,亦使被害人无法及时阻止和抗拒,具有法条中所规定的强制性,且该行为方式属于本发条所规定的其他方法,客观上已公然侮辱了被害人,因此,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制侮辱罪。
因此,只要他胆敢威胁你,你也可以警告他,千万不要以身试法,注意保留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保护自己。
作者简介:刑辩张律,法律硕士、刑事律师、市检察院值班律师、律所合伙人。多年上百起刑事案件办理经验、承办有无罪、缓刑、不起诉、不逮捕等大量案例
【咨询内容】解答刑事案件控告、刑事自诉、刑事被害人代理、刑事犯罪嫌疑人辩护等方面的问题,给出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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