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属于法律关系,当其中一方去世时,很多人都会纠结是否需要去办理一下离婚手续,来证明两个人的婚姻关系已经结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其配偶就不需要再办理离婚手续了。如果夫妻中一方去世了,其配偶的婚姻状况就是丧偶,此时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就解除了。配偶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及时办理死亡一方的死亡证明等手续,死亡证明就代表了无配偶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如果想要走个流程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原配偶死亡的证明。

如果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想要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配偶一方死亡的,需携带死亡证明上派出所更改户口本。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提交相关证据资料审查后进行登记,颁发结婚证。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拍照)。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