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吕梁市区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代表、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等参加会议。

会议介绍了《吕梁市供热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就集中供热价格拟调整方案及供热成本监审报告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详细解读。与会人员各抒己见,就听证方案、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相关部门在前期对全省各地市供热收费价格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以供热成本监审结果为主要参考依据,综合考虑市民承受能力及合理解决供热企业经营成本等因素,拟定了居民用热价格调整听证方案。调整方案主要为: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由按使用面积3.2元/平方米·月,调整为按建筑面积3.2元/平方米·月(折算为使用面积4.3元/平方米·月)。非居民供热价格仍执行现行价格,即:机关团体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4元/平方米·月计算;经营性用户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月计算。居民住宅供热价格调整后,按每户建筑面积80平方米计算,每采暖期户均增加采暖费320元,人均采暖费(每户3.5人)增加91.4元。

会后,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参会人员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完善听证方案经上级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布。(记者 罗丽)

来源:吕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