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侯林 通讯员张帅

首违不罚、公益减罚、柔性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如何践行文明劝导、文明执法展现良好形象?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深化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探索建立执法新模式,变“严罚式”为“容错式”,以“柔性执法”彰显执法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罚教结合让城市管理变得有温度

正当杨某准备接受处罚时,却收到了轻微违法“首违免罚”的通知,这让懊悔不已的他感到惊讶,执法部门的举措让他觉得暖心。

“执法+服务+公益”有机结合提升执法效能

“这次事改变了我对综合执法部门的印象,特别是处理方式。”穿上“红马甲”,违法当事人李某做起了城管志愿者。

8月底,李某为了方便经营,制作违规宣传广告张贴于门窗进行宣传。执法队员确认他的行为系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后,根据《淄博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并签署了《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同时,让李某通过公益服务代替罚款,将“执法+服务+公益”有机结合,提升城市管理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淄川区探索建立的“公益减罚”是对部分应当受到罚款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经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后,违法行为人自愿向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在指定公益岗位上,以提供服务的形式来折抵罚款的制度。这项减法,减去了罚款的冰冷。

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执法的初心是为民执法,处罚不是目的,让违法者不再违法才是工作重点。”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张磊说,今年以来,淄川区持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方位推行柔性执法,变“重管理”为“细服务”,变“严罚式”为“容错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人文环境。

目前,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中,通过首违不罚、公益减罚、柔性执法等做法,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群众的接受度和违法行为整改率都大幅提高,有效助力综合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形成了综合行政执法的淄川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