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政局制定出台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审核确认办法

(以下简称《认定办法》),

明确和规范最低生活保障边缘

家庭审核确认工作

进一步保障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

推动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切实兜住、兜准、兜好

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认定办法》依据民政部、省民政厅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明确了申请受理、审核确认流程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具有我市户籍,不符合低保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边缘家庭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接县(区)按程序委托下放的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工作。

《认定办法》要求,对低保边缘家庭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经济状况。加大监测力度,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及时纳入低保、特困等救助范围。各级民政部门要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受理咨询、举报和投诉,接受社会和群众对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