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您放我一马!”山东青岛,男教师酒驾追尾宝马,怕前途尽毁,下跪磕求宝马车主放自己一马,宝马车主心一软答应了,不料第二天,男老师变脸,说宝马车主敲诈,竟然报了警。
(案件来源:加油纪实)
"砰"的一声巨响,犹如狂魔破空,正在停车等红绿灯的祝先生,瞬间感到,自己的世界在旋转,他的心跳如同被惊飞的鸟,仿佛要破胸而出。
冷静后他发现,他宝马车尾,被后面的车狠狠撞击,车身如同被巨大的无形之手,猛烈推搡,瞬间失控,只剩下纯粹的恐惧在他的心中蔓延,他离死亡只有一线之隔。
他在心里祈祷了一声:“还好没事,谢天谢地!”,然后赶紧下车查看。
只见后车追尾,把自己的后保险杠直接撞掉,车屁股凹陷,看着面目全非。
“这停个车都能追尾,我说你这是怎么开的车啊?难道酒驾了吗?”祝先生脱口而出。
可他眼前一个黑影“扑通”就给他下跪磕头,他定睛一看,竟然是一个大男人,原来他就是肇事车主。
有事说事,这是几个意思啊?
男子低声下气哀求祝先生:“兄弟,你消消气,咱们有话好说,你千万别报警,否则我会被学校开除的,那样我就前途尽毁了,您高抬贵手,放我一马!”
祝先生的鼻子,立马嗅到了一股扑面而来的酒味,那是一种充满醉意的混乱,如果这狂乱的夜晚。
原来,还真是酒驾肇事!肇事司机姓侯,是名教书育人的老师,寒窗苦读十几载,终于学有所成,成为父母的骄傲。
可如果祝先生报了警,他的人生,可能就要改写。
那一刻,祝先生心软了,虽然,他鄙视酒后驾车,视生命为儿戏的人,但他不想毁了一个人的前程。
何况,对方低三下四,又何必得理不饶人呢,不管是报警还是私了,只要对方给自己把车修好就行了,于是他答应了。
他那里知道,自己的善良,用错了地方,给错了人。
慈悲,是一种无私的爱,是一种宽广的胸怀。然而,当我们用错了地方,给错了人,它就变成了一种无谓的浪费,一种空洞的悲哀。
祝先生找来专业的人定损,确定维修费是5万元左右。
侯某爽快的给祝先生转了2万,因为银行卡限额,和他加了微信约好剩下的3万,第二天转。
侯某怕祝先生不放心,还微信给他发去了消息:“因酒驾撞车私下协商赔偿5万元,已转2万元”。
看侯某办事挺痛快,祝先生也没了戒备之心,爽快的答应了。
可万万没想到,第二天,侯某却变脸了,还把他姐推了出来,这个女人可不简单,泼妇骂街一样,把祝先生好一顿羞辱:“你开个老款破宝马,换个保险杠就花5万元,你这分明就是敲诈勒索!”
祝先生瞬间猝不及防,追悔莫及,他终于意识到了好心没好报的悲催。
事到如今,他只好报警,可交警却表示,由于事发当天下了雨,能见度低,对方的车牌号很模糊,无法定责,让祝先生稍安勿躁,继续等消息。
祝先生这个窝火带憋屈啊,他直接去了侯某的学校,没想到,侯某竟然报了警,说祝先生无中生有,败坏他名誉。
有这样的老师传道授业解惑,真是孩子们的悲哀!他下定决心,曝光此事,净化教师队伍。
记者联系上了侯某,他却歪曲事实,说他只喝了一瓶啤酒,是下雨地滑,导致的追尾。
他之所以在微信发那条赔偿5万的信息,是祝先生找来身上有纹龙画虎纹身的定损人,强迫他写的。
记者联系了定损人,他作证,侯某当时一身酒气,根本不是喝了一瓶啤酒的状态,而且,他说祝先生敲诈,实则他定损都定少了。
事后,祝先生又将车送到了第三方检测机构,最终确定维修金额为7万元左右,说明祝先生不存在敲诈一说。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侯某的行为构成酒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即使侯某喝一瓶啤酒,也涉嫌酒驾,酒后开车,是无视生命,无视交通法规的行为,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确定是醉驾,后果更严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确认为醉酒驾车,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再加上15日的行政拘留。
2、教师酒驾学校应给予什么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3、严查酒驾“不打烊”
不管是酒后开车还是乘酒驾司机的车,是对生命的不重视和漠视,是一种无知者无畏和对社会的不尊重。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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