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长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公告显示,长丰县9月份计划出让10宗地块,面积约143.73亩,出让时间暂定为9月28日下午。

10宗地块中,纯住宅用地一宗,长丰县CF202319号地块,面积65.8804亩;纯商业用地一宗,长丰县CF202318号地块,面积28.01亩;

交通运输用地四宗,面积共35.9985亩;商业(加油站)用地两宗,面积共8.6999亩;商业(综合楼)用地两宗,面积共9.1407亩。

下面,我们重点来看一下纯住宅用地和纯商业用地:

长丰县CF202319号地块:位于下塘镇香樟路以北、秀水路以西,四至范围为秀水路以西、香樟路以北、规划支路一以东、秀水路以南,土地面积65.8804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1.8,地块起始单价243万元/亩,地块竞买保证金3300万元。

地块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要求在出让土地范围内提供开放式道路;2)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3)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市规委会2017年第五次主任会会议纪要》要求,就“加强对上市地块周边情况调研,若因日照原因,导致地块容积率受损,结果由竞得人承担”作出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

长丰县CF202318号地块:位于下塘镇新城大道与凤麟大道交口,土地面积28.01亩,规划用途为商业,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2.5,地块起始单价80万元/亩,地块竞买保证金600万元。

地块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地上计容总建筑不得低于4.2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须自持商业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商业计容总建筑面积的60%(自持含酒店);2)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日内,与长丰县政府就引入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酒店主体单位签订协议;协议中须包含成功运营且正在营业中不少于2家(含2家)酒店、总营业面积不低于6万平米的书面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