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改前,武警下辖内卫、森林、黄金、水电、交通、边防、警卫、消防等八个警种。军改后,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则,进行了以下改革:
警卫、边防转为人民警察编制,由公安部门治理。
消防部队、森林部队转为行政编制,划归应急治理部治理。
武警黄金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并入自然资源部,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任务和多金属矿产资源勘查任务,现役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原有的部分企业职能划转中国黄金总公司,
武警水电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组建为国有企业,使用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名称,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治理。
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按照先移交、后整编的方式,将国家海洋局(中国海警局)领导治理的海警队伍及相关职能全部划归武警部队
改革后,武警部队更加明确了“军”的属性,直接由军委领带,不再列入国务院序列。仅剩内卫、海警、交通部队,其中交通部队也被降级整编成5个交通支队并入了武警第一和第二机动总队。下面看下改革后武警部队的机构:
总部机关
在此之前,武警部队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三大部。而改革之后,武警部队机关改为参谋部、政治工作部、后勤部、装备部、纪委。
武警部队为中央军委直属的正战区单位。司令政委均为正战区职,上将军衔。政治部主任、参谋长、纪委书记为副战区职中将。后勤部、装备部为正军级少将。下设局均为正师级
参谋部:下设宣传文化中心、干部局、宣传局、兵员和文职人员局、组织局等部门
政治工作部:下设宣传文化中心、干部局、宣传局、兵员和文职人员局、组织局等部门
后勤部:设有直属工作局、战勤计划局、军事设施建设局、卫生局、运输投送局
装备部:下设供应维修局、项目治理中心、军代局等部门
纪委
内卫总队
武警部队共在我国31个省(市、区)设置了32个武警总队(新疆内还有一个新疆建设兵团总队),除北京总队、新疆总队和西藏总队是正军级外,其余均为副军级。
两个机动总队采纳:总队(正军级)—支队(副师级)—大队—中队”编排方式
武警第一机动总队:驻地河北石家庄
武警第二机动总队:驻地福建福州
海警总队
海警总队为正军级建制,司令政委均为正军职少将。
总队下辖北海、东海、南海3个海区指挥部,为副军级。
设置了6个海警机动支队(正师级)、11个海警地方支队(副师级)
武警院校
只有武警指挥学院为正军级,其余为副军级和正师级。
1、武警指挥学院
正军级建制,位于天津,不面向社会招生。
2、武警工程大学
为副军级建制,位于西安,面向高中进行招生。
3、武警警官学院
副军级建制,本部设在成都,面向高中进行招生。
4、武警特种警察学院
副军级建制,本部设在北京,面向高中进行招生。
5、武警海警学院
副军级建制,位于宁波,面向高中进行招生。
6、武警后勤学院
正师级建制,位于天津,不面向社会招生。
7、武警士官学校
为正师级建制,位于杭州,不面向社会招生。
武警研究院(正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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