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气离职的员工,你永远猜不到他会对前公司前老板做出什么举动。

2017年,一则名为《西安地铁你们还敢坐吗》的网络文章冲上热搜,该文章作者自称是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的离职员工,在文章中他口诛笔伐了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以次充好,使用低标号的低成本原材料,将70平方的电缆用95平方型号进行包装并提供给地铁施工方。

帖子一经爆火,顿时掀起舆论风潮,官方很快做出回应:“处置涉事负责人2150万元罚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奥凯电缆有限公司被列入不合格名录,禁止在使用其相关材料。”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次的电缆造假风波不仅奥凯电缆公司的老板锒铛入狱,“落马”的还涉及厅级、处级、科级等众多政府人员!

匿名网友发帖曝光电缆黑幕

2017年3月13日,一名员工的的匿名发帖,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这一行为也直接将这家公司永久地打入了工程黑名单,有关部门严令禁止再使用该公司的产品。

文章中指出,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在西安地铁三号线建设过程中利用低价竞标成功,不仅如此还在电缆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公司老板王志伟等人通过将低标号廉价电缆包装成高标号电缆用于建设地铁三号线,从中降低成本谋取利益,这一举动所存在的巨大安全威胁和隐患是不可估量的。

不仅如此,这样安全性难以得到保证的低号电缆竟然遍布整个西安地铁三号线,这样危乎公众生命安全利益的事件直接点燃了一众网友的愤怒情绪和正义感。

而作为舆论高峰上的当事公司陕西奥凯电缆也很快发表声明称“该文章所说事件乃不实言论”“本文中提出的偷工减料并非事实”。但网友对于奥凯公司所发表的公关文章半信半疑,于是事件也在不断发酵中,再次被推向热议高潮。

面对铺天盖地的声讨,奥凯电缆公司不再发声,企图用沉默来渐渐平息这场众怒,可是它们低估了民众对此失责的愤怒感。

“你说是假的就是假的?质检结果拿出来看看啊?”许多网友纷纷发表质疑,极高的讨论度引来了官方的注意。

官方很快介入此事的调查之中,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地铁三号线抽取了五份样本,最终经过检测,西安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结果令人震惊——五份样本竟然没有一份是合格的。

这犹如一颗静水炸弹,轰然炸开了公众的愤怒,西安政府连夜发布声明称“立刻更换地铁三号线所用西安奥凯电缆公司的电缆,全部换成符合标准、安全的材料”,并承诺会积极整改,以后对相关工程提高质检能力。

黑心工程竟是贪污的结果

事发后,西安奥凯电缆公司的八名涉事人员全部被控制,经过审讯和调查后,西安中院法庭宣判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及王志伟等8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行贿罪。

法院判处西安奥凯公司3050万元的罚款,对老板王志伟实行无期徒刑,并处2150万元罚款。而其他被告人也分别处以不同的罚金和有期徒刑。

原来,在地铁3号线建设期间,每次送往西安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样品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可奥凯电缆公司并没有想着如何去改善产品的质量和技术,反而动起了歪心思,通过行贿的手段,将质监局发布的报告偷换结果,将公众安全置之身外。

所以,在西安“地铁电缆事件”曝光之后,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立即开展了相关调查并对涉案的政府人员进行了处理。

截至2017年六月份,一共依法依纪问责处理相关地方职能部门122名责任人,其中身属厅级的有十六个人、处级的有五十八人人、科级及以下有四十八人人,这样一个牵动甚广的案子也让民众纷纷讨论起贪污腐败的整治行动。

西安地铁电缆事故问责之多,涉事之广令人惊叹,其中的原因却是因为人的贪名逐利为了个人私利,不顾公共安全,着实该死

本案涉及法律条文分析

行贿罪指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从而构成犯罪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的相关规定:因为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贿赂而谋取非正当利益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例如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遭受特别巨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定金额的罚金或者没收非法所得以及财产。

本案中的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的涉事人员是为了谋取私利而不顾公共设施建设的安全性,将成本利益最大化,把低号电缆当作高号电缆用于地铁的建设,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不仅如此,令人胆寒的是整条铁路所使用的都是这种被偷工减料的低号电缆。

所以相关涉事所犯下的问题不止是行贿,更是危害了社会公众安全,所犯情节特别严重,所以数罪并罚,判处老板王志伟无期徒刑和高额罚款,并判决了剩下的人员五年到十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

小结

这场地铁电缆事件逐渐平息,但是它带给大众的思考却久久不能结束。为了贪图个人利益就可以将公众的安全置身事外,用民众生命来换取自己的非法利益,这是严重的犯罪。

而这件事被曝光的契机竟然是这家公司一名离职员工的功劳,所以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违法案件,即使面临的是上级、是自己的工作,也要坚守正义的道德底线,人人都应当有一种社会公德感,因为社会这个大家庭的公平正义和美好环境应当是社会中每个个体都应该肩负起的一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