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炜

9月8日,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这标志着山西成为继浙江之后全国第二个创立农商联合银行的省份。

今年8月上旬,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了辽宁农村商业银行、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及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获批筹建。省联社改革按下了“加速键”,因地制宜、“一省一策”的原则如何落实?各省的改革如何具体推进?相关问题受到各方关注。

山西的省联社改革实现了新的突破,系全国首批采取“上参下”模式改革。相比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下参上”(由市县级参股省级),山西农商联合银行采取省级参股市县级的股权结构。北京工商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张正平称,探索一种有别于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下参上”的改革新模式,对那些与山西农信系统情况类似的省份具有非常强的参考价值。需要注意的是,“上参下”模式由省联社向市县农信机构逐级参股,这种股权结构下形成的治理机制,意味着省级政府有财政资金实力为后续管理和理顺股权关系奠定基础,有利于在保持县域法人的基础上做强农商联合银行。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称,通过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以及业务协同等方式,可实现上下级机构之间的优势互补。上级机构可以通过对下级机构的指导和支持,提高整体业务水平和竞争力;而下级机构则可以通过与上级机构的合作,获得更多的资源和市场机会。

对于省联社改革成农商联合银行,张正平指出,当务之急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其一,搭建与农商联合银行股权关系、治理机制要求相一致的组织架构。其二,明确相关领导的分工、职责、权限等。其三,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管理办法,融洽各法人行社的关系。其四,对风险较高的法人行社进行专题研究,寻找风险处置化解办法。

据了解,山西农商联合银行董事长王亚的最新讲话传递出两大信息。其一,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将增强省级机构对市县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机制,不断深化市县法人机构改革,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股权为纽带的经营机制,构筑规范化、市场化、法治化、企业化、一体化的风险防御联合体。其二,还将积极引进战略股东,推进风险处置机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叶银丹认为,深化市县法人机构改革,其一,需要加强组织架构优化。通过优化组织架构,提高内部协同和工作效率,包括合理划分部门职责、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等。同时,可以加强内部培训和人才引进,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其二,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推进数字化转型。通过建设先进的核心银行系统、电子支付系统和风险管理系统等,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其三,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做好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对县域经济、农村经济的研究和分析,提前预判可能出现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引进战略股东并推进风险处置机制建设是一个积极的举措,将为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可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提供重要支持。”在叶银丹看来,第一,引进战略股东可以带来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战略股东通常是具有丰富经验和实力的企业或机构,他们的加入可以提供更多的资本注入,增强农商联合银行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战略股东可以通过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支持,提升农商联合银行的运营水平和竞争力。第二,引进战略股东有助于拓宽业务领域和市场渠道。战略股东通常在不同领域或地区有着广泛的资源和网络,可以帮助农商联合银行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拓展市场渠道,提高盈利能力。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市场竞争激烈、利润空间受限的情况下,引进战略股东可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和发展空间。第三,引进战略股东可以提供更多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帮助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战略股东还可以通过共同承担风险、分享资源等方式,增强农商联合银行的整体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