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案”是清末震动中外的大案,也是中国新闻发展史上的名案,其意义巨大,影响深远。

《苏报》于1898年6月创刊于上海公共租界, 原以日人注册。1900年底衡阳人陈范购得,他力图改革,彰显特色,企望将其办成一个开放、自由的公共论坛。1903年4月从南京陆师学堂退学的学生章士钊带领一道退学的40余名同学来到上海, 加入蔡元培领导的革命组织爱国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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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报》与该社约定,每天为报纸写论说文一篇,报馆每月资助学社100元报酬。于是鼓吹革命的文章便一篇接着一篇地发表,《苏报》俨然成了爱国学社的机关报。陈范非常赏识年仅22岁的章士钊的文笔和识见,便正式聘其为《苏报》主笔,还全权委托说:“本报恣君为之,无所顾忌

年轻气盛的章士钊更胆大妄为了,以为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是公民的“神圣权利”,“凡人皆可自由发表其意见,不受国家之检阅”,“无论何人可以任意出版,无需国家之特许。”

从1903年5月27日接编《苏报》,至7月7日报社被封的40余天间,章士钊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将该报推向了一个光辉的巅峰。这段时期几乎每天都有慷慨激昂、鼓吹革命的文章发表:6月1日刊出《康有为》一文,一方面肯定了康有为发起戊戍维新之 功,一方面指出其保皇立场“不能行于今后之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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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发表章太炎署名文章《杀人主义》,直呼“不斩楼兰死不休”,“杀尽胡儿(满族)方罢手”。此年4月,刚从日本留学回国的邹容写了一部宣传革命的册子《革命军》, 自言信奉卢梭、华盛顿诸欧美思想大哲,力主推翻满清统治,建立独立自由的“中华共和国”。

6月9 日章士钊以笔名发表《读〈革命军〉》一文,盛赞邹容的《革命军》为“今日国民教育之第一教科书”。

6月10日又全文刊出章太炎为《革命军》所写的序言。此文一出,上海市民人人争购。29日当天,袁树勋即向“工部局”提出 严重抗议,租界当局在清廷维护国家安全的外交交涉下,终于于次日发出拘票。蔡元培、陈范临时走避,章太炎、邹容却自动到四马路老巡捕房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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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报》老板陈范出亡东赢,蔡元培远走青岛漳太炎、邹容收监的危难时刻,章士钊仍“不惜身家性命”继续出报,发表反清言论。

在享有绝对皇权的清廷看来,对朝廷的任何批评都是大逆不道,章太炎、邹容等那样激烈的言论更该千刀万剐。为置章、邹于死地,上海道台袁树勋绞尽了脑汁,用尽了手段,与租界展开了一场马拉松式的外交活动。

1903年7月7日,《苏报》被封,逮捕了章太炎。邹容激于义愤,自动投案。章、邹在会审公廨上继续宣传革命,坚持斗争,蔑视帝国主义和清朝统治者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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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年5月,章、邹分别被租界法庭判处监禁3年和2年徒刑,并禁止中国人在租界内办报纸宣传革命和出版革命书籍。1905年,邹容被折磨致死,年仅21岁。

1906年,章太炎刑满释放。强势的清政府企图通过这一事件压制舆论以达到镇压革命的目的,然而事与愿违,通过“《苏报》案”,《革命军》的销行更广,革命风潮日盛。

从此,改良派的思想阵地日益缩小,革命派的思想阵地日益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