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金融体制的改革,资本市场不断深化,金融体系也逐渐步入正轨。金融业支撑着经济增长的同时,在服务群众和企业的金融需求上发挥着巨大作用。然而,虽然金融体系逐步形成,但乱局与新势裹挟,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成为目前重要的问题。

保险是对自己的一种守护,通过保险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所以在我国,保险公司如果因为运营不善,保险公司会选择合并,保险公司是不允许倒闭的。

同时第八十八条明确说明,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黑龙江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