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5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网站15日公告,同意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港人寿)整体受让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业务及相应的资产、负债。

公告显示,《关于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业务的请示》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公司整体受让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业务及相应的资产、负债

二、公司在本次保险业务受让过程中,要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保险业务受让合规、平稳推进,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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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网站

恒大人寿官方微信也发布公告称,海港人寿将履行以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名义签署的保险合同义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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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恒大人寿官方微信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刚刚披露了对海港人寿及其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

批复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近日同意海港人寿开业,并接受深圳银保监局的属地监督管理。

海港人寿注册资本为150亿元人民币,股东构成、出资额和持股比例如下:深圳市鹏联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6.5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1%;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7.5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25%;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2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8%;重庆市渝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2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8%;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出资12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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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海港人寿的业务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以及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中新经纬APP)

【编辑:付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