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目录
1.宝龙街道宝澜雅苑幼儿园
2.同心第三幼儿园
3.龙岗街道清林半山幼儿园
宝龙街道宝澜雅苑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澜雅苑幼儿园是一所高标准、高配置、绿色环保的新型公办园。园区内环境采用现代的装饰风格,致力于创设一种轻盈而有质感的园所氛围,为孩子和老师营造自然、随意、安静、通透的舒适感。幼儿园占地面积4016m²,建筑面积3600m²。教学设备设施齐全,班级配套独立盥洗室、储藏室、教师工作区域及幼儿活动区域。园内区域活动空间各具特色,分别设有悦澜轩、听澜轩、绘澜轩、沙水池、天台种植体验区和户外游乐区!
Part 0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②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③失信惩戒对象;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Part 02/
招聘岗位
基本条件
一、美术专任教师 1名
岗位要求: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本科及以上;
3.专业:美术相关专业;
4.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省市督导相关要求,非学前教育专业的人员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美术专业能力强;
6.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体育专任教师 1名
岗位要求: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本科及以上;
3.专业:体育相关专业;
4.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省市督导相关要求,非学前教育专业的人员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体育专业能力强;
6.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厨工 若干名
岗位要求:
1.年龄: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2.专业:不限专业;
3.持有健康证;
4.吃苦耐劳;
5.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保洁员 若干名
岗位要求:
1.年龄: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2.专业:不限专业;
3.持有健康证;
4.吃苦耐劳;
5.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大数据推荐
Part 03/
招聘流程
1
网上报名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下午17: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blyyyey@lg.gov.cn。
● 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报考人员请先详细阅读公告,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详细请咨询刘老师 0755-89902160(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需附照片,word电子档);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excel电子档);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或其它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证书及验证证明;
6.承诺书(附件3);
7.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8.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清单、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温馨提示:将上述报名材料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扫码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
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3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具体的面试时间。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4
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报告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5
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6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7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大数据推荐
同心第三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同心第三幼儿园是一所区级幼儿园,是龙岗区第五批“民转公”幼儿园,创办于2013年11月,幼儿园座落在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深汕路337号,园内场地宽阔,日照充足,是孩子成长的乐园 ,家长认可的幼儿园。
01
招聘岗位
1
保育员(1名)
保育员: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高中及以上;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专业:不限专业;
4.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按照有关规定,保育员需持有(广东)省 (深圳)市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 资质的机构发放的上岗合格证书);
5.持有健康证;
6.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②有幼儿园工作经验;
2
实习生(1名)
1.学历: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跟学籍验证报告);
2.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3.持有健康证;
4.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
02
招聘事项
01
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的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况。
02
招聘流程
(一)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 2);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承诺书(附件3);
5.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6.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请务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附件在邮件发送,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谢谢!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邮箱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四)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心第三幼儿园。
3.面试形式:招聘小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线下或线上面谈 、自我介绍、临场答辩、才艺展示等多种方式(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临场答辩主要考察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具体形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03
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4日星期日下午17: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liu563528668@lg.gov.cn;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电话:18676658795肖老师(9:00-12:00,14:00-18:00)。
04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03
附件下载
扫码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龙岗街道清林半山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清林半山幼儿园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五清路1号,幼儿园占地面积2788.70㎡,建筑面积2625.53㎡,办园规模9个班。
幼儿园将自然与文化连接,将自然元素全面融入幼儿园教与学、行与思。让自然承载课程,让课程培育儿童,以此形成环境育人,回归自然优享生活,回归儿童共生美好。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01
水电工(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不限;
2.年龄: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3.专业:不限专业;
4.持有电工证、健康证;
5.熟悉小型维修维护;
6.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02
实习生(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籍验证);
2.专业:不限;
3.年龄:25周岁及以下;
4.持有健康证;
5.热爱教育事业,有美术、音乐、舞蹈等特长优先;
6.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7.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三、招聘流程
01
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注:除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外,以上材料要PDF文档扫描件(按顺序命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邮箱)。
02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03
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04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我们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招聘小组结合实际,采取面(自我介绍、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
(1)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学前教育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内容。
(2)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3)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特长、经验等,老教师以说课展示,新教师以唱、跳、讲故事、自带美术作品等展示。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05
体检
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06
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07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四、报名时间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下午17: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lgqlbsyey@lg.gov.cn;
2.请将报名材料电子档按顺序排列后压缩,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韦老师,(咨询电话:0755—89619015,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30)。
五、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六、附件下载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