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起,岱山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035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110元。这也是连续第五年提高。按照“上年度居民消费支出的30%-40%”确定,此次低保新标准调整为1110元/月,达到上年度居民消费支出33.54%。近年来,岱山县按照“系统规范、平稳有序”的原则,稳步推动各类救助保障标准持续增长。截至8月底,岱山县共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636户1906人,占岱山县户籍人口的1.3%,1-8月累计发放低保金1734万元。

(来源: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