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梅尧臣在他的诗作里曾这样形容河豚:“其状已可怪,其毒亦莫加。忿腹若封豕,怒目犹吴蛙。”

河豚鱼肉虽然鲜美,但处理不好,很容易中毒。

前段时间就有一则这样的新闻,登上了热搜。

广东中山一个爱占小便宜的大妈,偷了一个男子刚刚买的河豚鱼,因为没有处理好,孙子在喝了河豚汤不久之后去世了。

这大妈不仅不反思自己的行为,还反咬一口将男子告上了法庭,要求该男子承担所有的责任。

天下怎么会有这般无赖的人? 这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案件经过

案件经过

男子姓张,50岁上下,平日大家都称呼他张大爷。

一般的人都喜欢养花养草,养猫养狗,而张大爷就不一样。

张大爷喜欢养鱼。

他的家里面养了各式各样的鱼,包括红色的锦鲤、头尖身大的鲫鱼等。

尤其是遇上过年过节,孙子就会来到张大爷家里面陪张大爷。

这时候张大爷就觉得养鱼更有趣了,不仅让自己开心,也让孙子乐在其中。

王大妈跟张大爷年纪不相上下,除了每天接送宝贝孙子上下学就是为一家人准备饭菜。

一天,孙子放学回到家以后,王大妈一脸慈爱地就把孙子抱到了厨房,笑呵呵地跟孙子说道:"今天奶奶准备了一道好菜,待会儿你可得喝一大碗。“

看着奶奶盛来一大碗白白糯糯的鱼汤,孙子立马睁大了眼睛,捧着个大碗,“咕咚咕咚”就喝了下去。

看着孙子喝得那么香,王大妈开心极了。她抚摸着孙子的头说道:“多喝点,奶奶给你炖了一大锅呢,看你这瘦的,奶奶可心疼了!”

孙子喝完汤来到客厅,正准备拿出作业来写,突然感到恶心腹痛,还没到卫生间,就吐了一地。

王大妈吓坏了,只能给自己的儿子儿媳打电话,三人一起把孩子送去了医院。

但最终因为抢救无效,小孙子还是去世了。

此时的王大妈整个人都崩溃了,就因为喝了几碗鱼汤,好端端的一个孙子,就这样没了。

这时候大家才知道,王大妈拿来炖汤的鱼并不是买的,而是随手顺的张大爷放在车把上的几条观赏鱼。

一个微风徐徐的下午,张大爷闲来无事,便骑着电瓶车到外面闲逛了起来。

来到公园,张大爷一会儿拍拍盛开的鲜花,一会儿微笑地看着别人跳跳广场舞,一会儿跟旁边的大爷大妈唠唠嗑。

后来,张大爷无意间路过一个专门卖观赏鱼类的小店,张大爷便饶有兴趣地逛了起来。

看着小店里面各式各样的观赏鱼类,张大爷越看越有味,看到一个鱼缸里放着几条河豚鱼时,张大爷的眼睛立即就挪不开了。

只见河豚鱼鼓着大大的腮帮子,嘴巴尖尖的,身子小小的,在鱼缸里面游来游去。

张大爷被河豚鱼的外表吸引了,决心把它们带回家养着。

随后,张大爷就高高兴兴地把这几条河豚鱼带回家了。

他把河豚鱼装在一个有水的袋子里,挂在了电瓶车前面,嘴里哼着愉快的小曲,慢悠悠地就往家的方向走去了。

忽然,经过一家超市的时候,张大爷忽然想起来自家的盐好像用完了,于是就顺手把电瓶车停放在了超市的门口,去到超市买盐去了。

就在张大爷进超市买盐的一瞬间,旁边小区一个大妈见张大爷的车子上挂着几条活鱼,于是就动起了歪心思。

大妈姓王,大家都称呼她为王大妈,王大妈来到张大爷的车子旁边,确认四周无人之后,她连着袋子就把鱼拿走了。

得手之后,王大妈健步如飞地回到了家里,乐得合不拢嘴的王大妈,正准备给孙子炖一餐美味的鱼汤呢。

王大妈其实并不认识这种鱼,但王大妈觉得,这种鱼跟她平时见到的鱼都不一样,应该很贵,看来自己今天捡了个大便宜。

从超市出来以后的张大爷,才发现自己车子上挂着的几条河豚鱼不见了。

于是,张大爷赶紧回到超市,让老板调取了超市里面的监控摄像头。

不过张大爷并不是紧张这几条河豚鱼,而是担心有人偷走了他的河豚鱼之后,不会处理,误食后中毒

可谁知,超市里面的摄像头像素并不高,根本就看不清偷走河豚鱼的人到底长什么样子,只能大概看出是一位60岁左右的大妈,扎着马尾,快速走进了旁边的小区。

确定了大妈住在旁边的小区以后,张大爷就赶紧通知小区里面的物业。

小区里面的物业小姐姐用喇叭大声喊叫着:“刚刚是不是有人顺手拿了一位大爷挂在电瓶车上的河豚鱼,河豚鱼可是有毒的,可千万不能乱吃!”

物业继续喊道,让拿了河豚鱼的大妈赶紧把河豚鱼赶紧交到物业来,否则,一旦造成什么不良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可听到物业的广播,王大妈觉得,这个大爷心眼儿也忒多了,不就丢了几条鱼吗?至于这么费劲去使诈,逼我交出这几条鱼吗?我偏不交,看你能拿我怎么办?

王大妈继续带着满满的幸福感炖着河豚鱼汤,王大妈想象着孙子放学回来以后,那个喝汤的画面,孙子那副满足的表情,做奶奶的简直不要太幸福。

想着想着,王大妈还不自觉的哼起了小曲,经过简单的清洗以后,王大妈利索地打开了煤气灶,鱼就在锅里开始炖了起来。

喊了一下午,物业的小姐姐也喊累了,见依然没有任何人出来做个回应,张大爷也只能向物业小姐姐表示辛苦之后,无奈的离开了。

有一句话叫初生牛犊不怕虎,无知者无畏,说的就是王大妈了。正常来讲啊,经过物业小姐姐的这一通广播,多多少少自己应该心里多留一个心眼。

可在王大妈看来,这就纯属是无稽之谈,那鱼就是拿来吃的,怎么瞎编乱造,还存在中毒的问题呢?简直就是胡扯。

可就在王大妈执意把河豚鱼炖给了孙子喝了以后,就发生了前面的事件,孙子如此年轻稚嫩的生命因此结束了。

王大妈觉得,这一切都是那个张大爷的错,如果不是那个张大爷在电瓶车上挂几条鱼,她也不至于动歪心思,那孙子也就不会出这个意外了。

于是,一气之下,王大妈就把张大爷告上了法庭,王大妈要求张大爷对她孙子的死亡全权负责。

案件解读

案件解读

那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张大爷对于王大妈孙子的死亡到底有没有责任呢?答案是没有的。

第一,王大妈顺手偷走张大爷的河豚鱼,本来就是属于行窃行为。

第二,张大爷发现河豚鱼丢了以后,立马就调取监控确定了盗窃者居住的小区,随即,他便请求物业小姐姐帮忙进行广播喊话,对河豚鱼的危险性进行了讲解。

但王大妈根本就没有听进去,因此,张大爷连过失犯罪都沾不上边儿,而王大妈的盗窃行为显然是触犯了法律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凡是以盗窃、哄骗、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可以判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且处以500块钱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15条规定,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某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的,或者已经预见了,但是选择不相信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就已经构成了过失犯罪。

最终,王大妈被判决触犯了盗窃罪和过失犯罪。

本案当中,王大妈孙子的死亡,也完全是由王大妈一手造成的,跟张大爷一点关系都没有。

总结启示

总结启示

在本案中,但凡王大妈具备一点常识,认识河豚鱼,并且清楚地知道河豚鱼处理不当,是会中毒的,那么小孙子就不会殒命于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