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新时代文明家庭建设,促进家事审判与文明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家事审判教化职能,近日,通辽市库伦旗法院家事法庭邀请旗人大代表旁听婚姻家庭抚养类案件,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聆听人大代表对家事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原告包某诉梅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双方均拒绝抚养未满半岁的子女,审判长从法理与情理的角度对双方进行了感化教育后,被告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承担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至此该案顺利调和。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向人大代表闫立国介绍到,2021年11月27日库伦旗法院成立家事法庭,共受理离婚、抚养、赡养类案件554起,其中婚姻纠纷调和率达61%,挽回了诸多濒临破碎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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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闫立国(左)
人大代表闫立国首先肯定了家事审判在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的道德教化作用,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实现家事审判的裁判功能,准确适用民法典及司法解释,依法保护当事人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建设平安库伦贡献法治力量。其次,建议在今后的家事案件审判中,注重道德教化,将“仁、义、礼、信、孝”等道德要求与法律规范的价值理念相结合,涵养传统文化,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将弘扬优良家教家风融入司法审判活动中,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
来源:库伦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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