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翼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全力攻坚,不断探索打击违法犯罪新思路、新举措。为净化社会治安风气,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翼城公安对辖区涉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重拳打击,取得丰硕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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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0日,翼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成功抓获涉嫌引诱卖淫、诈骗的犯罪嫌疑人1名。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以常某名下有贷款需偿还,否则将影响征信为由,引诱其通过卖淫的方式赚钱还贷款。后常某将非法所得收入全部交给杨某某用于个人日常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涉嫌引诱卖淫罪、诈骗罪已被我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现羁押于临汾市看守所。

法条链接

“卖淫嫖娼”行为不仅严重危害个人的身心健康,破坏家庭和睦,更是导致各种违法犯罪的根源,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同时,也希望广大公民洁身自好,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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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0日,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唐某到翼城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投案自首。

经查,唐某伙同他人利用手机APP开设虚拟赌场供他人赌博,牟取非法利益。

目前,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醒

开设赌场不可取,违法犯罪误终生。有些不法人员利用“地理优势”开设赌场获取非法利益,触碰“红线”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最终受到刑事处罚。希望广大群众切莫以身试法,应远离赌博,用健康方式来休闲娱乐,同时,发现身边有开设赌场情况,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来源:翼城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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