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小说里时不时就能看到,拿啤酒瓶给人开瓢的情形,现实里这么办可就…
近日,永福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帮忙朋友而故意伤人的健康权案件,判决被告吕某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共16万余元。吕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还被判处刑罚,现在监狱服刑,其中的教训值得大家反思。
(网络配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8月1日晚上,李某等人到吕某的夜宵店吃夜宵,期间,李某与同桌汤某发生口角欲产生肢体冲突,吕某为帮忙朋友汤某,便拿起一只啤酒瓶将李某头部砸伤。
后经伤情鉴定,李某构成轻伤一级,吕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李某另案提起健康权纠纷之诉,要求吕某赔偿各项损失共17.5万余元。后经法院判决,由吕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16万余元。
怒气上来这一下,结果赔16万不说,还要坐一年牢,还把三代人给影响了,这代价不可谓不沉重。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要一步踏错,后悔晚矣。
▍内容来源:桂林中院,永福法院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冰糖雪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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