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其他行业、专业人士的思维方式不同:

1、怀疑质疑思维:依法治国的落实律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就是法治经济的参与者、监督者和践行者。如何做到各级各地法院公平公正公开的审理案件,尤其是刑事案件必须有律师的全流程参与;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律师的参与?那么公安抓人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一条龙”“铁案”“永不翻案”行不行。因此律师通过参与庭审发表辩护意见,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从轻减轻的材料和意见就相当重要,这就需要“怀疑质疑思维”,在公安和检查阶段管辖正确不正确?有没有非法证据排除?证据的三性是否值得推敲就需要律师“鸡蛋里边挑骨头”,沸沸扬扬的劳荣枝杀人案,正是有了吴丹红这样的律师写了20万字的辩护词,至今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还没有结论,可见律师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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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细致条理思维:在欧美等西方国家律师是参政议政和当选总统的人才库是有道理的,目前我国的中央高层很多有法学背景,就是因为律师通过代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产品有“一双慧眼”也就是细致条理思维。这就源于律师代理案件的专业性,要正确研判法律关系,无论是备诉还是起诉、商务谈判的排兵布阵,一定要做到方向正确、思路清晰、层次分明,也就是审判实践当中说的有理有利有节合情合理合法。

3、执行贯彻思维:做律师没有体力和脑力是不行的,也就是笔者说的谨思慎行肯定赢。面对浩如烟海的案件都是需要排期的,要做到日清日高日事日毕这就是“执行贯彻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