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大渡口区大队执法人员在辖区西小路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渝D籍水泥罐式货车在路上行驶时缓慢吃力,执法人员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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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现场(王嵩燚摄)

在检查中发现,该车是一辆四轴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上拉的是混凝土,刚从辖区重庆建工南海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混凝土搅拌站装载出来,准备通过西小路运输到重庆半山悦景景观工程。公司出示的运货单显示,该车装载5方混凝土,没有显示重量,驾驶员对具体重量也不清楚,但执法人员怀疑该车装载重量异常,于是将车辆带回搅拌站,对该车进行了再次称重,结果显示车货总重37吨,已经明显超过了四轴货车车货总重不能超过31吨的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对混凝土搅拌站工作人员进行询问,提取了该趟运输计重发货单,发货单显示毛重37吨,皮重15.84吨,净重21.16吨。

据了解,大队通知混凝土公司相关负责人到队接受调查处理,相关负责人称自身企业很看重安全,但处于经营困难期,于是想通过多拉少跑的方式,降低开支。其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调查清楚后,大队也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给予企业5000元的行政处罚,进行了安全教育。(郑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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