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认定工伤吗?
「法律解答」
可以。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是民事诉讼中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核心证据,但不是唯一或不可或缺的证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而且,法律法规并未强制要劳动者必须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
倘若劳动者提供的证据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根据事故发生时,事故双方的车辆性能、造成危险局面的成因、危害回避能力的大小、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等具体情况,判定各方的民事赔偿责任。[1]
换而言之,法院的生效判决也可以作为劳动者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5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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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言法语
王之焰,执业律师,具有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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