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男子去吃海鲜自助,准备吃前扶墙进,吃过扶墙出,结果吃到一半时,店家以时间到21点停菜为由,不给继续加菜,男子表示,为什么我20点30分进来时不说,现在才说?
(案例来源:九派新闻)
男子从早到晚忙了一天,没有时间好好吃上一顿饭,等到察觉出来肚子很饿的时候,他看看外面天早已黑透了,想想一天都没吃好了,男子决定晚上一定要好好吃一顿。

男子走到街上看着街边人流涌动,男子快速的想着自己准备吃点什么,忽然一家自助餐厅映入他的眼帘,这家餐厅里此时还有很多人在就餐,男子想着,自助能吃饱吃好,于是快速走了进去。
男子平时是一个特别会生活的人,他不仅会吃还会做饭,对于吃自助,他更是有一套独到的见解,这时,他正端着盘子一个一个餐桌上挑选自己喜欢吃的菜肴。
男子平时吃自助都是和朋友一起,这次是一个人来,他准备好好的享受一下一个人的时光,他先是选了一些素食吃,再准备吃肉类,因为他知道,若是先吃肉类的话,饱腹感强,后面就吃不去了。
于是在餐厅里,能够看到男子不断的在餐桌前来回取餐,然后再大吃的享用,男子也按照着自己的计划来,毕竟一顿自助餐也花了不少钱。
时间过得非快,在男子专心吃饭的时候,他没有察觉到餐里的很多顾客都相继吃完并离开,而男子这时吃的也已经非常多了,在素质、肉类、各种都品尝差不多的时候,男子发现了河蟹。
河蟹是男子的最爱,平时在家一个人都能吃上很多吃,而且不胀肚子,男子来回取了好几只河蟹,面前的蟹壳已经堆的很高,男子吃着觉得还是不过瘾,于是男子又继续去取。
就在男子专心吃的时候,店员已经在收拾其他桌子,时间已经过了9点,店员很想早点下班,可是男子丝毫没有吃饱的意思,店员也有些着急。
就在男子取完桌子上的最后一盘河蟹后,店员已经不想再上菜,店员希望用不上菜的方式告诉男子,已经快要下班了,而且他已经吃的很多了。

可是男子此时才吃个半饱,他并不关心现在是几点钟,吃完男子再去取餐时,发现河蟹盘子里是空的,而其他餐盘里还有菜,男子不明所以,问了店员,店员表示,现在时间已经很晚上,所以停菜了。
男子看看四周,店里的顾客连上自己也没有三两个,顾客要么在吃桌子已取的餐,要么在取其他餐品,没有人像他一样偏要河蟹。可是男子觉得,时间不早并不是停菜的理由。
男子很认真的问店员,时间到了,为什么其他菜还在供应,唯独没有河蟹呢?
可是店员也是很认真的告诉男子,时间已经过了9点了,店里是不会再加餐了。男子听了非常生气,为什么自己8点30多来的时候不告诉自己,否则自己也不会来吃的。
男子并没有吃饱,此时也非常生气,他拍着桌子告诉店员,现在就要吃河蟹,一下不能耽搁。
男子的怒气在安静的餐厅里传的很远,被店家听到了,连忙过来解释,让男子消气,马上就为男子取河蟹来。
这件事情被一旁的顾客拍下来,发了出来,引起很多人的热议。为此,店家表示,店里的菜是不限量供应的,不会因为顾客吃的多而停止上,但店里确实是9点就要打烊。
店家还解释,当时事发时,桌子上的河蟹吃完了,需要到后厨去取,中间有时间差,所以与顾客之间引起了误会。
对此,很多人表示了自己的看法。有人称,自助餐厅最怕遇上能吃的人,有的人是吃两口就饱了,有的人则是饱了还能吃两口,遇上这样的人时,餐厅真的会不上菜,很多顾客会选择默默接受。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角度该如何分析呢?
首先,《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男子进入餐厅时,双方已经形成了服务合同,双方应当全面地完成其合同义务,男子应当付相应的餐费,店家应当提供相应的餐食,履行不限量供应的合约。
男子在吃一半时,餐厅不上菜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这件事情中,餐厅应当继续履行上菜的义务,男子也有权要求餐厅履行义务。对于店家表示9点停止上菜的说法,应当做到提前告知义务,否则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简单来说,男子在8点30分时进店时,店员应当告诉他,店内9点打烊。
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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