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9日讯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6)等规定,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3年10月11日起,启用5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超速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不按规定停车、未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抓拍,录入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处罚。
一、新增其他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1、仙河镇兴凯湖路与神州路路口2、仙河镇兴凯湖路与汉江路路口3、仙河镇兴凯湖路与长江路路口4、仙河镇汉江路与G340路口5、仙河镇神州路与G340路口6、仙河镇兴凯湖路与G340路口7、仙河镇汉江路与西湖路路口8、仙河镇神州路与鄱阳湖路口9、仙河镇长江路与西湖路路口10、仙河镇神州路与G340路口东侧道路11、仙河镇神州路中心小学路段12、仙河镇神州路胜利六十二中学路段13、仙河镇松花江路振兴小学路段14、仙河镇洞庭湖路友爱小学路段15、仙河镇神州路与G340路口至兴凯湖路路段16、仙河镇汉江路与G340路口至兴凯湖路路段17、仙河镇长江路与兴凯湖路路口以西100M处18、仙河镇G340兴凯湖路至神州路路段19、仙河镇神州路与西湖路路口以东200M处20、仙河镇松花江路与洪泽路路口以西200M处21、仙河镇汉江路商贸城南侧道路22、仙河镇神州路大市场北侧道路23、河口区河仙路仙河制药厂路口24、河口区河兴路与海盛路路口25、河口区河兴路与兴运街路口26、河口区河兴路与海昌路路口27、河口区河孤路与光明路路口28、河口区S315与共青团路路口29、河口区S315与槐林路路口以北150M处30、河口区黄河路与河二路路口31、河口区黄河路与河一路路口32、河口区渤海路与海昌路路口33、河口区河庆路第一中学门口34、河口区顺河路与海盛路路口35、河口区海宁路与G340路口36、河口区海宁路与育英街路口37、河口区G340北外环路与河埕路路口38、河口区G340与海防路路口以北1KM处39、河口区G340与海防路路口以北350M处40、河口区G340与海防路路口以西200M处41、河口区G340与华联石化营销中心南门路段42、河口区G340与富宇化工二期北门路段二、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测速设备设置地点1、仙河镇长江路孤东佳苑北门处,限速60KM/H2、仙河镇油料供应中心加油站以北500M处,限速80KM/H3、河口区G340盛祥检测线附近,限速60KM/H4、河口区G340与河埕路路口以北2400M处,限速60KM/H5、河口区S315海瑞加油站附近,限速60KM/H6、河口区海宁路汇海医药化工门口,限速60KM/H7、河口区河孤路军马场实验学校附近,限速60KM/H8、河口区河孤路孤岛高速出口附近,限速60KM/H三、新增区间测速设备设置地点1、河口区河孤路军马场实验学校附近至河孤路孤岛高速出口附近,限速60KM/H以上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即2023年10月11日正式启用。对在上述路口、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特此公告。
闪电新闻记者 陈海涛 东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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