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大同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大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设备启用时间自2026年7月3日起,正式启用非机动车违法抓拍设备开展交通违法行为自动记录取证工作,并依法实施处罚。二、重点抓拍违法行为1、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2、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3、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4、逆向行驶;5、违法载人(超员);6、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7、其他依法应予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理念,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大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6月26日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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