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电气设计人员在建筑物防雷与接地设计中,第二类防雷建筑屋面接闪网格不满足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2010第4.3.1条规定,即接闪网格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

原因是不少电气设计人员对规范中要求的屋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理解偏差,认为组成网格的面积不大于10m×10m或12m×8m就可以了。

正确的理解是:《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2010第4.3.1条规定接闪网格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应理解为长度不大于10m,同时宽度不大于10m或长度不大于12m,同时宽度不大于8m。

小结:上述问题主要涉及到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执行和理解问题,因此在整改时需要特别注意规范的要求和具体实施方式。同时,也提醒我们在建筑物防雷设计时,应该对规范有正确的理解和严谨的执行,以确保建筑物的防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