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饮酒助眠,自以为第二天中午开车就没问题,结果还是因“隔夜酒”被查。近日,普陀警方查获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驾驶人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中午11时50分许,普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在祁连山南路绥德路路口附近执勤,发现一辆小轿车的驾驶人李某有酒后驾车嫌疑。经抽血检测,李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4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李某告诉民警,为了让自己睡个好觉,前一晚临睡前,他独自在家喝了不少白酒。第二天一早,还有酒意的他选择骑自行车上班。直到中午时分,因工作需要,李某要到祁连山南路办事。此时,他认为自己已经工作了一个上午,应该没什么问题,而且中午也不太会有交警查酒驾,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结果,当李某驾车行至祁连山南路绥德路附近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查获。目前,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不少人认为酒后稍作休息,或者晚上喝酒第二天开车,是没有问题的,而事实证明并非如此,“隔夜酒”的危害不容忽视。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将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反应和判断力,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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