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男子花38万为妻子买了一辆宝马,为了让妻子开车更方便,又加5000元加了一个360度全景倒车影像。车子提回去后朋友试车,发现车子只有最后方一个基础摄像头,男子大怒:这是把我当傻子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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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花38万兴高采烈地买入了一辆崭新的宝马车,这辆车子是他买了送给妻子的,店员提议给车加一个360度全景倒车影像增加驶过程中的便利性。

王先生心动了,为了让妻子开车更便利倒车更安全,他多花了五千元,安装了一个360度全景倒车影像。

新车提回去一星期后,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来到了王先生家,提出试试他的新车,结果启动车子后,发现所谓的全景360影像,竟然只有后方的视角,而没有四周的视角。

王先生和妻子对无论如何都未曾想到,期待已久的全景360影像竟然只是后视摄像头。带着疑惑和愤怒,他们找到了店家,希望对方能给他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然而,店家的回应却让他们大跌眼镜。店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这是因为厂家减配了,而对于为何在提车时没有告知这一情况,店家只是淡然地表示让王先生等一等。

这样的回应显然无法让王先生满意,他带着无尽的疑惑和愤怒离开了店里。

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王先生却没有等来店家的主动联系。无奈之下,他们求助了调解员,希望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调解员的陪同下,王先生再次找到了该店,面对王先生的质问,店家的回应却让人啼笑皆非。

他们理直气壮地说:“不是我不跟你联系,是你全程没跟我联系!”这样的回应无疑让王先生更加愤怒。

调解员询问店家为何一个月了还没有处理这个问题。店家并未给出明确的理由,只是表示他们正在等待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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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对于店家的处理方式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他希望能够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就在此时,该店的店家出面解释说,这是店员的失误,他们忘了这件事情。

最后,店家表示由于全景360影像并未在原厂加装,现在已经无法加装了,他们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即参照市场价格赔付给王先生,并在此基础上再给他一些补偿费用。

在这个故事中,顾客王先生买车时花钱加装了配件全景360影像,但是最后这个配件并没有被安装。这一点店家在拿到车时就已经知道,然而在顾客提车的时候却没有告知顾客,这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

诚信是商业活动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作为店家应该始终秉持这一原则。但是这家店在面对自己的错误时,不但没有主动承担责任,反而不断推卸责任。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也失去了商业信誉。

最终,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店家承认了自己的失误并提出了解决方案。虽然这个结果对于王先生来说并不完美,但是至少他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作为消费者应该增强自己的权益保护意识。同时店家也应该要诚信经营这样才能真正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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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王先生与店家之间的争议可被分析如下:

一、事件触犯的法律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在此事件中,王先生买了宝马车并支付了加装全景360的费用,但未得到相应的商品和服务。这可能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

2. 《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

王先生与店家之间达成了买卖协议,并支付了相应的费用。然而,店家未能履行协议并提供完整的商品和服务,可能触犯了《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二、触犯法律的构成要件

1. 欺诈行为

在此事件中,店家在明知的情况下隐瞒了全景360未加装的事实,使消费者王先生在买车时产生误解。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欺诈行为。

2. 合同违约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此事件中,店家未能履行加装全景360的协议,构成合同违约。

三、处罚

根据以上触犯的法律和构成要件,以下是针对此事件的处罚分析:

1. 王先生可以向店家主张返还全景360的费用,并可要求店家赔偿相应的损失。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因此,如果确认店家存在欺诈行为,王先生可以要求店家退还全景360的费用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2. 管理部门可以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店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如果店家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责令店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措施。

3. 如果店家的行为给王先生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王先生还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究店家的法律责任。

在此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店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诚信经营是长久之计,只有遵守法律规定和市场规则才能在市场中长久生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