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也出击

执行不停息

近日,化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奔赴辽宁省某市开展异地拘传拘留行动,顺利执行完毕一起执行案件。

2020年,申请执行人某合金公司与被执行人辽宁某公司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2020年7月10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决辽宁某公司赔偿某合金公司货款等相关款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辽宁某公司一直不履行给付义务,故申请执行人某合金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在首次执行过程中,经查询被执行人辽宁某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对被执行人辽宁某公司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后,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3年,根据某合金公司申请,我院依法恢复本案执行程序,经查被执行人辽宁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居住在其公司住所地,由于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一直抗拒执行,故执行干警不远千里奔赴目标地点开展强制执行工作。

为迅速找到被执行人法人代表,同时避免因被执行人法人代表白天外出,影响执行效率,化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马不停蹄、轮流开车从化德县驱车11个小时近1000公里于次日凌晨到达辽宁省某市,在其家中找到被执行人法人代表史某,并在现场对其进行了约谈,并告知其申请执行人愿意协商解决该案,但是史某态度依旧强横,不愿履行一分钱,执行干警告知史某,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当事人依旧不愿配合履行给付义务。

对此,报请院领导同意后,执行干警对其出示拘传票,轮流驱车11个小时不停歇,于次日中午将其带回化德县人民法院同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本案,但是被执行人依旧“不为所动”并说:“你们把我拘了我也拿不出来钱。”

对此,执行干警依法对其做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在司法拘留的第三天,被执行人终于愿意协商解决本案,在执行干警协调下,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申请人某合金公司90万元,本案案结事了。

“执行永远在路上,披星戴月是常态,日夜兼程是常势,去这么远的地方拘传、拘留被执行人随时可能发生意外事件,所以为顺利完成这次执行任务,我们再辛苦也要保证工作效率”对这次千里异地拘传拘留行动,执行干警这样说道。

本次异地拘传拘留行动是化德县人民法院打击拒执工作持续高压态势、展现雷霆手段的“又一枪”。化德县人民法院将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重拳打击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让被执行人意识到“不能赖、赖不掉”,争取“执结一批案、震慑一大片”的执行效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