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位44岁的农妇义永红,在被水果商贩黄某冠强奸后的第8天,决定自杀。

她和丈夫靠着种芭蕉和番石榴谋生计。丈夫脚意外踝割伤,她只得顶上丈夫,去砍芭蕉、过秤装车。于是她就与水果批发商贩黄某冠有了交集。黄某冠对她的“侵犯”,有过三次。前两次,都是语言和行为上的性骚扰。也试图用钱诱惑她发生关系,可都被她拒绝了。但第三次,在台风前,因为下雨,义永红去了她和丈夫曾搭建在田地里的小屋里避雨。黄某冠跟了进来,对她实施了强奸,事后,还给了150元。她担心报案后家庭受到影响 就没有报案。但后来,还是被丈夫发现了。他们就选择了报警。可遗憾的是,因为证据不足,直到死的那天,都没等来立案。

当丈夫得知她被强奸后,质问她为什么前两次被猥亵时没有告诉他?她的隐瞒,让丈夫怀疑到底是被强奸还是出轨,还因此动手打了她。于是,她陷入深深的自责和愧疚,陷入对黄某冠的怨恨,这种负面情绪长期积累,最后她选择了自杀

在遗书中,她写了这样一段话:

我不求你们能原谅,只希望你们好好的过得幸福,忘记我这个不好的妻子、妈妈。

传统的中国女性,往往为了家庭,为了声誉 ,在遭到侵犯时委曲求全,委屈自选择忍了,而不是保留证据,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这让犯罪分子更猖獗。很多人对于受害者不是理解和同情,而是指责,更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让悲剧得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