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安装地锁不仅造成车位的“浪费”
占用公共资源
更是会给老人小孩出行留下安全隐患
然而就有一些人为了一己私欲
做出有损他人利益的事
昨天上午唐山一小区群里
就有业主公开反映有住户私自安装地锁
私自安装地锁,抢占公共资源
在唐山的小区中屡见不鲜
相信不少居民都会因此而感到愤怒
你知道吗?私装地锁违法
其他业主是有权要求其进行拆除
《民法典》
第275条第二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如有业主私自上锁,构成对其他业主共有权利的侵犯,属于典型的民事侵权行为。
第236条之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此,针对私设地锁的行为,可由业主大会(业委会)行使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的物权请求权。
第233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除了小区不能私设地锁
马路两边、公共停车场也一律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不得非法占道】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对擅自设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也有不少网友纷纷表示
这种行为太常见了
请大家重视起来
因为已经有人因私占公共车位
被城管局约谈
网友留言:
河北唐山玉田县无终大街和兴大厦对面凡视达眼镜店长期用私人电动车占用公共停车位,而且经常用共享单车占用停车位!
玉田县城管局:
针对网民反映情况,执法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网格员前去现场勘查核实。经核查,现场存在私自占用门前公共停车位现象,执法人员当即约谈商户负责人,对其进行细致教育引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对私占公共停车位物品予以清理,将公共停车位恢复原状。下一步,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做好公共停车位车辆停放的管理,同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相关网格员定时定点定岗,针对乱占公共停车位等相关问题进行大力巡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与市民共同维护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请大家都自觉一些
如果有这种行为的赶快进行拆除
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
影响更多人的正常生活
你身边有这种“烦人”的情况吗?
留言区一起吐槽吧
来源:网友爆料、阳光理政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