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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于静波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两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老周经营着一家化肥商店,老樊和老武常年在老周的商店赊购化肥。但今年,由于洪涝灾害,导致老樊和老武的粮食收成明显减少,致使赊购的化肥款无法给付老周,经多次索要无果后,老周将二人诉至榆树法院

因案件标的额较小,榆树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予以立案。环城人民法庭副庭长徐俊乾受理案件后,认为该两起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本着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原则,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化解案件纠纷。调解中,承办法官抓住双方争议焦点,进行释法说理,从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方面着手,采用情理法结合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老武和老樊立即支付拖欠化肥款,老周撤诉。至此,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榆树法院积极推动多元解纷机制,以“司法良知培育”行动为向导,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不断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