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莫某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莫某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一审公开开庭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莫某鹏因被大车超车逼停及被用远光灯照射,遂怀恨在心产生报复心理。莫某鹏制作了百余颗长三角钉,从2021年起,分多次将三角钉抛撒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多个车流量较大、进出城路段。
前后造成16个被害人27辆车辆被三角钉扎破轮胎,不得不补胎或换新胎,其中刘某驾驶的小货车还发生车辆侧翻的严重道路交通事故。
▲被告人莫某鹏加工自制的三角钉
2023年3月,公安人员在莫某鹏家中将其抓获归案,同时在其住所搜查、扣押了台钳、切割机、三角钉等物。
案后,莫某鹏家属代其赔偿了16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3.7万余元,获得13名被害人的谅解。
▲被告人莫某鹏出庭受审
法院认为
被告人莫某鹏在公共道路上抛撒三角钉,造成多辆车辆轮胎被扎,其中一辆车辆侧翻,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告人莫某鹏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其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绝大部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被告人莫某鹏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来源于:金城江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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