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10月10日发布公告称,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判决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偿还贷款本金30.46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逾期罚息、复利;泛海控股和卢志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告显示,2023年1月19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对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汉中央公司、泛海控股卢志强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