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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中,这名女死刑犯一开始表现得十分镇定。然而,就在死刑复核文件被拿到她面前的时候,她脸上的表情一变再变,最终十分痛苦地流泪悲嚎出出声。
这名女死刑犯名叫卢玉巧,她曾和一名男性联手进行“仙人跳”,杀死了另一名男性。那么,卢玉巧到底是如何实施的犯罪?所谓的仙人跳又是什么呢?
双簧诈骗
2008年,广西柳州有一对男女屡次使用仙人跳的方式,将不知情的男子诱入陷阱之中。其中,身为女性的卢玉巧是这出戏的“蛛网”,她用色相勾引无知的男子来到宾馆,而她的“合伙人”何志坤,则以“受伤的丈夫”的角色,出面实施敲诈。
他们利用这样仙人跳的手段,已经对多名男子实行了诈骗。这些被骗的男性往往都觉得丢脸,或是不敢报警,从而将此事隐瞒,因此卢玉巧两人也一直没有被抓获。
然而,所有的诈骗都有终结。2008年4月23日的一个黑夜。卢玉巧巧妙地引诱秦某来到了柳州市河西路的一家宾馆,而后悄无声息地通知了何志坤。正当何志坤想要实行敲诈时,秦某看穿了他们的真面目,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何志坤恼羞成怒,对秦某一顿殴打。卢玉巧害怕秦某发出声音,用一条浴巾掩住了秦某的脸。最后,何志坤接过她递来的水果刀,竟然冷血地结束了秦某的生命。
杀人之后,两人十分害怕,当场潜逃。而宾馆中工作人员发现秦某的尸体之后,也迅速报警。警方对两人展开侦查。仅仅几天后,这对罪犯最终在贵州省荔波县被捕归案。
卢玉巧两人被押回广西受审。柳州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两人都被认定犯有故意杀人罪。卢玉巧被判处死刑,何志坤则被判为死缓。
然而,卢玉巧对一审判决不服,决定提起上诉。经过一番法律的纠缠,自治区高级法院近日终于做出了终审裁定,驳回了她的上诉,维持原判。
自治区高级法院做出了最终裁定:卢玉巧被判处死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何志坤被判死缓,同样终身剥夺政治权利,同时他们还需赔偿死者家属2.2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在行刑之前,卢玉巧本来表现得十分镇定,甚至还在和监狱管理人员谈笑风生。然而,一纸死刑复核文书被送到她面前的时候,卢玉巧再也无法伪装。她呆呆看着文书,强装平静地在文书上签了字。然而,没过几分钟,她突然趴在监狱的铁窗上嚎啕大哭。
她哽咽着说,自己最后悔的,就是还没有对母亲尽孝心。但是,卢玉巧也必须要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承担代价。不管卢玉巧怎么后悔,此刻都于事无补了,她被两名法警拉起,带出了监狱。而迎接她的,只会是冷冰冰的死刑。实际上,随着时代的发展,仙人跳的犯罪在我国也发生得越来越多。
起底仙人跳
“仙人跳”一词,在过去多用于描述一种以美女为诱饵设下的骗局,目标是骗取他人钱财。现如今,这一词汇更多地指向一种以性服务为掩饰,实则进行敲诈和抢劫的行为。此类不法行为近几年来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在经济型的连锁酒店中,其频发程度尤为突出。
“仙人跳”一般由犯罪团伙实施,早些年里通常是男女搭档出演,但现在这一行为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包括散发特殊服务广告、提供特殊服务、背后操控以及司机保驾护航等多个环节。
由于网络银行和移动支付的广泛应用,涉案金额也逐年上升。很多受害人出于对法律后果的恐惧,常常选择沉默,这成为了犯罪分子得手的关键。从2013年至2016年,“仙人跳”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大多数情况下,犯罪分子通过散发性服务卡片或信息,吸引顾客上钩。
在提供服务后,他们通常会通过威胁报警、声称强奸或采用暴力手段进行敲诈勒索。一般这类犯罪会在经济型连锁酒店中发生,大多数受害人都是出差的人士,他们在看到特殊服务信息后,往往会主动联系并上当受骗。
另外一种方式是犯罪分子通过在街头招揽,将客户带到租赁的房屋中,在提供特殊服务时趁机盗窃财物。还有一些则是直接以提供性服务为名,骗取客户的钱财。一般来说,犯罪者更加倾向于目标身上可以迅速变现的财物,如现金、手机等。
近两年来,随着网络银行和移动支付逐渐成为主流,涉及“仙人跳”的犯罪金额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从之前的几百元到现在的数千甚至数万元。
在这些案件中,大多数仅确定了单一的犯罪事实。也就是说,最后判处刑罚,仅根据最后被报案这次的涉案金额来定。但根据被告人的陈述,他们实际上涉及的犯罪行为远不止一次。
有一些被告人曾经承认过他们此前有过成功的作案经历。然而,由于缺乏受害人的报案和其他证据,这些额外的犯罪事实不能被确定。而受害者的隐瞒往往才是常态,对于他们来说,遭遇仙人跳,十分丢脸,且不宜宣扬。因此,很多犯罪分子甚至犯案100多次,才会最终被抓。
在我国,卖淫嫖娼本身就是违法的,这些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客户出于恐惧和顾及面子不愿报警的心态进行敲诈和盗窃。如果失去的财物不多或者对他们来说影响不大,大多数客户通常会选择不报警。
有的受害人在事发后因为嫖娼而受到行政拘留,他们经常会更改联系方式,消失无踪。法官尝试联系他们返还被敲诈的款项,但很多时候都无法找到他们。而这些年来,“仙人跳”案件的涉案金额越来越高。
被骗29万
在2018年的1月18日的夜晚,陈先生在一个经济连锁酒店中下榻,他在房间的地板上发现了一张特殊服务广告卡片.陈先生一时兴起,想试一试。然后他按照卡片上的联系方式拨打电话,约了一位女性到房间来。
没过多久,女子何某敲响了陈先生的房门并开始提供服务。而服务结束之后,这名女子居然向他要求3000元,否则就要报警称他实施了强奸。在陈先生犹豫不决时,这名女子打开了扬声器,电话中传来了一个男子的威胁声音,声称是警方,并向陈先生开出了3000元的罚单,要求他和何某一同取钱。
陈先生感到无奈,在一边与何某前往银行的路上,他开始琢磨如何逃脱。当他们到达银行时,他趁何某在翻查他的钱包和手机时,迅速逃离了现场。但陈先生未料到的是,何某并不是单独行动。当何某上楼提供服务时,负责望风的人和司机就一直在楼下待命。
何某将客户逃走的消息通知了幕后老板,得知消息的同伙们,拿起铁棒追了上去,最终将陈先生拖入了车中。
他们在陈先生身上搜查出银行卡,然后三人开始轮番殴打他,威胁他说出银行卡密码,否则就要杀了他。在无处可逃的情况下,陈先生被迫说出了密码。几人在检查余额后发现,账户中竟有29万余元。
接着,这群人又去了一家烟草店,购买了价值25万余元、共500多条的高档香烟,直至陈先生的卡被刷空。最后,他们才释放了陈先生。之后,陈先生立即报警。随着警方的出头,这几人接连被捕。后续,三人因抢劫罪,均被判刑。
另外,也有一些利用网络作案进行仙人跳,骗取钱财的案例。例如,在山东,一名男性就因此被骗几千元。据他所说,他先是在网上与一位女网友熟识,二人感情迅速升温。而就在男网友满心欢喜前往线下之时,殊不知仙人跳的陷阱正在等着他。
两人先是谈好了900元的价格。而就在男网友正准备洗澡的时候,突然几个彪形大汉上门,竟然硬生生将这名男网友从浴室抓了出来。他们声称掌握了其关键信息,并且以此敲诈勒索男网友达6000余元。
警方将他们逮捕后发现,这伙人已经是惯犯。他们团伙作案,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在网络上寻找对象,有人专门负责拍视频,还有用暴力手段威慑受害者的打手。
短短几天之中,这伙人多次作案,金额已经达到十万多。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许多受害者选择了隐瞒,直到这名被骗的男网友报案,这个犯罪团伙才落网。
仙人跳,这种类型的犯罪通常是以卖淫嫖娼为掩饰,预先难以察觉,要想避免落入“仙人跳”的陷阱,唯一的方法就是加强自律。
看完以上内容,你对“仙人跳”案件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注:文章中出现的人物对话皆为作者根据史实资料和当时的情景合理设计的,不可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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