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姻缘罪加身,囹圄三年困愁城

五载伸冤终昭雪,青春已逝意难平

曾经因为强奸罪被判刑的河北滦南小伙和山西大同强奸案如出一辙,经过五年的申诉,今天终于改判无罪,大同法院,不用纠结了,直接判无罪吧,并勒令女方退还彩礼,因为今天已经有案例在先了!

为了保护故事主人公隐私,这里我们我们就叫他小邸吧。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小邸是一名退伍军人,退役后考入了河南一家单位上班,三十多岁还未婚,在2018年2月22日下午,滦南县一家婚介所联系小邸要给他介绍个对象,当天下午小邸请婚介所老板和女孩一起吃饭,饭后小邸带着女孩到县城边上玩耍,由于两人聊得比较投机,随后在车上发生了关系。

就在发生关系的当天晚上,婚介所老板打电话给小邸,说姑娘不情愿了让小邸拿几万块钱补偿一下,私了,于是小邸便和婚介所老板一起来到女方家商量赔偿事宜。

由于婚介所老板提出的赔偿数额小邸无法接受,于是不欢而散。

第二天一早,婚介所老板带着女孩来到小邸家,要求小邸拿2万元私了,小邸认为他们属于敲诈,拒绝付钱,于是婚介所老板在当天中午打电话报警。

接下来几天,小邸家人和婚介所老板多次沟通,老板先后以各种理由要走了几千元钱,并说没事了,但7天以后小邸因涉嫌强奸罪被警察带走并刑拘,12天后被被批捕。

2018年6月1日,在被羁押3个月以后,滦南县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小邸提起公诉,法庭上小邸拒不认罪,他辩称自己没有强迫对方,也没有实施暴力,双方系自愿发生关系。

滦南县法院于2018年12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小邸有期徒刑3年,小邸不服,提起上诉,2019年2月26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小邸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在服刑期间,小邸一直让家人为他申诉,本来有机会减刑,他坚决不认罪,放弃减刑。

2019年11月28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其家人申诉,小邸家人不服,于2020年下半年向河北省高院再次提出申诉。

2021年2月28日,小邸服刑期满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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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河北省高院认定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21年12月26日指令唐山中院组成合议庭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2022年7月21日再审开庭一次。

2023年10月10日,唐山市中院最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改判小邸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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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五年,小邸终于洗刷了冤屈,这个案件和最近发生的大同强奸案如出一辙,都是因为女方为了敲诈钱财,有意上演的仙人跳闹剧,山西大同强奸案,小伙子还在看管所羁押,开完庭都已经两个月了,大同法院迟迟未作出判决,一方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一方面又不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我想这个案件的改判,应该给大同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提供了一个参考依据,不但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还要对类似的敲诈勒索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树立社会道德风尚,不至于重蹈覆辙,关于这件事,网友们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有缘人请关注、点赞、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