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一份(2023)浙 0110 执1973 号《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在网上流传。决定书中提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腾蛟被拘留,落款时间为2023年9月7日。
对此,记者联系阳光城集团,客服人员表示无法回应该问题。
记者注意到,阳光城集团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此案系相关信息未及时送达导致,西安迪雅置业已经协商解决,待法院撤销相关决定。法院未曾对相关五家法定代表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对于拘留原因,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称,我院在执行(2023)浙 0110 执1973 号高安市通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西安迪雅置业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金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陕西凯铭实业有限公司、西安东能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决定如下:
对西安迪雅置业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金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陕西凯铭实业有限公司、西安东能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拘留十五日。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拘留决定书中显示,与林腾蛟一同列为“被拘留人”的还有陕西金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国成、陕西凯铭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沈福、西安东能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俊雄。
对此,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林倩表示,拘留暂时不会影响征信以及无犯罪记录。但是如果后面又出现上述情形,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那就是刑事犯罪。
公开资料显示,林腾蛟为阳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1968年4月4日出生,现年55岁。自2010年起,阳光城以高周转模式开启扩张步伐;2019年,阳光城的销售额冲破了2000亿元门槛;2020年,其全年营收也突破了2000亿元大关,同阶段,林腾蛟也以170亿元的身家位列《2020胡润全球房地产富豪榜》第119位。高峰之后,阳光城的经营业绩在2021年大滑坡;2022年,亏损额大幅增加,达到125.53亿元;今年8月16日,ST阳光城被深交所摘牌,21年的上市历程画下句点。
欢迎关注》》转载请注明来源
▌编辑:小陈同学
▌校对:小周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海峡都市报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声明:本文仅代表原作者立场,转载此文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不作任何投资建议或应用。若有内容、标注错误或侵权,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或删除,谢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