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信托作为一个独立的业务品种,在信托业务的三种分类中,经历了近十年的发展历程。保险与信托的结合,诞生了保险金信托这一财富管理工具,虽然看似是意外,但实际上是行业创新能力和市场需求的有机结合。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已有 86.2% 的企业家开始考虑或正在准备家族传承的事宜,其中 48.5% 的人已经在考虑财富传承的问题。据我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长连平预测,未来十年内将有 18 万亿的财富将被传承给下一代。

信托是一种非常灵活和强大的金融工具,可以在传承财产和保障家庭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信托,您可以将保险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实现风险管理和资产传承的双重目标。在信托中,您可以将保险作为资产的一部分进行管理,以实现遗产保护和财务管理。例如,您可以通过信托协议将保险作为遗产的一部分进行转移。

经过多年的沉淀和发展,保险金信托逐渐在财富管理行业崭露头角,得到了各类机构的高度关注和支持。

近年来,信托行业大力推进保险金信托,各家机构广泛布局,市场总规模已突破千亿元。根据中信登数据,今年1月份保险金信托规模新增89.74亿元,环比增长67.05%,创下近11个月新高,已与新增家族信托规模持平。

自2023年3月起,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银保监规[2023]1号)的文件,对信托公司的资产服务信托进行了明确的分类。其中,将“保险金信托”归类为资产服务信托中的一种重要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这一举措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并为保险金信托在监管方面的合法地位提供了有力支持。

随着中国高净值群体和中等收入群体的不断成熟,客户的关注点逐渐从个体需求转向集合个体、家庭和企业的综合需求。客户不再只是在问题出现后寻求专业机构的支持,而是更加注重提前规划和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构建全面的专业支持体系。

在过去,客户主要通过购买理财产品、保单等方式来实现不同时间段的金融需求,而这些产品分散在不同的金融机构,缺乏系统和规划,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随着客户专业水平和认知能力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客户开始关注如何将手中不同产品的资金进行归集,以及如何结合各类专业工具来实现更好的效果。因此,当前许多客户和金融机构沟通的重点是如何综合运用金融和法律工具,以实现“1+1>2”的效果。

谈到信托,我们不能不提到已故的“肥姐”沈殿霞。在她离世时,留下的数千万港元遗产被设立了信托,规定在她女儿郑欣宜结婚时可以领取部分资金,同时,当郑欣宜面临资产运用等重大事项时,最终决定权由受托人掌握。这种安排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资产的传承和保值,同时也妥善照顾了沈殿霞的家人。在巨额财富的情况下,家族信托为了实现委托人的愿望,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设立信托需要支付一定的设立费和管理费,较高的资金门槛和复杂的流程让很多人望而生畏。对于一般的中产家庭和普通家庭来说,是否有更实惠的选择呢?答案是香港保险的身故赔偿支付选项——财富定向传承的“小信托”。

身故赔偿支付选项

传统的保险产品对于身故赔偿方式通常比较简单。如果在购买保险时,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身故金将会直接一次性支付给指定的受益人。然而,受益人在处理保险金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例如年龄较小、身体或心理有障碍、过度挥霍,或者因为继承人或监护人间存在利益冲突,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如果后代没有能力管理财富,突然得到大量财富可能会引发预料之外的问题,甚至可能导致灾难。现在,香港大多数保险单都提供身故赔偿支付选项,可以制定符合个人需求的财富传承分配计划,最大限度地遵循委托人的意愿,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没有资金门槛。

保单所有人可以在身故前要求保险公司提供此功能(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理赔金不会一次性支付给保单受益人,而是会根据保单所有人的生前意愿进行分期、分额支付,有效防止受益人“挥霍”理赔款的情况。这个功能类似于信托的约定功能,可以提前设定财产“何时给、如何给、给多少”,从而限制受益人对财产的使用权,避免后代挥霍财产。此外,香港保险还具备保单拆分、无限次变更被保险人、提前指定第二保险人等功能,使财富分配和传承更加灵活。

作为财富传承的金融工具,保险的身故赔偿支付选项与信托相比具有明显的优点,更适合中产家庭。虽然“小信托”并非万能,例如各保险公司的赔偿支付方式不同,但是仅提供按月、季度、半年、每年,以及按 10 年、20 年等选项,无法像家族信托那样可以任意设计领取时间、触发条件和金额,而且所领取款项的用途,也无法实现信托那样的严格限制。总的来说,无论是信托还是具有类似信托功能的香港保险,都能为家庭的资产保值增值、风险隔离、传承规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在实际选择中,除了综合考虑各功能外,还需要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对比。对于大多数中产及普通家庭来说,香港保险因其较低的资金门槛和便捷的投保流程,更适合作为家庭财务规划的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