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十一年(1413年)正月,教坊司来奏:

“齐泰和黄子澄的那些家眷,黑天白日都有二十几个壮汉候着用,好些个年轻的,都有了身孕,生下的儿子都打发作小龟奴了,还有三岁的女孩,不知怎么处置,奏请圣旨”

朱棣回复:“随她去,反正到时也是个淫贼材儿。”

齐泰和黄子澄都是建文旧臣,靖难之后,朱棣对这些旧臣异己的报复打击不遗余力,而最卑劣的是,他对这些殉难旧臣女眷的处置,她们大多被打入教坊司,朱棣还特意吩咐下面“纵教坊子弟群乱其妻”,斯情斯景,惨不忍闻。

以上这些事,记载于明人宋端仪的《立斋闲录》中。

中国古代社会,是以家族为基本单位的,而男性家长就是这个家族的核心,社会地位低下的女性,只能依附男性家长生存。

所以,在流行“连坐”的时代,一旦这个男性家长社会政治地位突然坠落,家族也将轰塌,她们也成了覆巢之卵。

“抄家”这种刑罚手段,很早就出现了,目前被认为最早出现于战国时期,主要操作方式是籍没罪犯全部家产甚至人口。

那么,在那些罪犯被问罪、在家被抄后,他们的妻妾都去了哪儿呢?

大约是几种去处:

第一种,就是前面我们说的发往教坊司

教坊司虽说有个教字,但却不是什么正经教育机构,大多时候作为一个官方妓院而存在。

将罪犯家女眷没入教坊司,应该是朱棣最喜欢干的事儿,除了前文提到的齐泰和黄子澄家眷,还有茅大芳、铁铉等人的家眷也遭到了这样的凌辱。

据史料记载,靖难后,茅大芳的妻子也有56岁高龄,却还被发派教坊司,也许因为年迈体弱,她很快就去世了,教坊司来请奏时,朱棣的安排是:

“抬去门外着狗吃了!”

至于才株连十族的方孝孺家,史料对其诸多家眷处置语焉不详,有的不是略而不提,有的说是投河自尽,而在《玉光剑气集》中,则提到他的女儿也有被没入教坊司的:

“方正学家在雨花台下,以枝梅树为记,其女发流教坊,遂隶籍贯焉。”

按古代的社会伦理价值观,逼女子为娼大约是最恶毒的报复最狠厉的惩罚了。这倒挺符合永乐皇帝卑劣暴虐的性情。

第二种,籍没为奴

“自汉迄唐,其犯重罪者,其妻子无不没为官奴婢也。”

将罪犯妻小没为奴婢,汉唐就很常见了。《唐律疏议》中就规定:

“诸谋反及大逆者,皆斩;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祖孙、兄弟姐妹若部曲、资财、田宅并没官。”

也就是未成年男性及女眷等一并为官奴婢。而在唐朝,官奴婢服刑之所多为掖庭。

譬如咸通十三年,懿宗怒杀国子司业韦殷裕,籍没其家。至于他的妻子崔氏,婢女微娘、红子等人,都被“配入掖庭”。

而最为知名的,要数一代权臣上官婉儿了,因为他的祖父上官仪得罪武后,合家获罪,刚出生的上官婉儿随母亲郑氏被配入掖庭为奴。

除了上官婉儿,唐代还有好几位皇子的生母是出身掖庭的。

如睿宗的次子“母柳氏,掖庭宫人”;

宣宗的生母孝明皇后郑氏,原本是李琦的侍妾,后来李琦被诛,她被“没入掖庭,侍懿安后”,被宪宗所幸,生了宣宗。

如此看来,唐代没入掖庭的女子,似乎翻身机会还挺大。

这些是官奴婢,还有一些是被赏给个别官员做奴婢的。

譬如清朝时,曹��家被查抄后,雍正将曹家在京城的房产和人口赏给了隋赫德,据记载,曹家在京城房产有十三处,房间多达四百多间,上上下下男男女女有一百多口人。这些人里,必定有一些女子是某个男主人的姬妾。她们到隋家后,就是奴才。

第三种,流放

流放的可怕程度,和没入教坊司有得一拼。

流放这个刑罚,也是很早就诞生了,而且历朝历代用得不亦乐乎。这并不值得奇怪,毕竟古代物质匮乏,各行各业科学技术的支持,导致很多地方开发难度很大。

而将罪犯流放到这些鸟不拉屎的地方,一来可以惩戒他们,二来可以震慑别人,三呢多一分开荒的劳动力。

当然,如果这地方是边疆,还能起到戍边的作用。

而为了避免这些罪犯逃跑,统治者们想到了用女眷家小拖住他们的办法,是以,很多被流放的罪犯,他们的家小妻子也都跟着的。

在唐朝,甚至有流犯配偶随行这种制度,规定诸犯应配者“妻妾从之”。

龙朔三年,右相李义府被除名长流巂州,他的妻子也只好离开洛阳随之。

到了明朝,也是永乐年间,建文旧臣铁铉的父母亲,就被流放到了海南。那时候两个老人都已年过八十,长途跋涉穿烟越瘴至祖国最南端,几乎是最狠毒的虐待。

而在清朝,犯人常被流放至宁古塔新疆等地。这些地方的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尤其是宁古塔,终年酷寒,一年只有三四个月不下雪。很多流人还没走到目的地,流已经被冻死累死。有文人就写道:

“到了宁古塔,便是十个黄泉也不怕了。”

正是这样的地方,很多罪犯的家眷也在此度过了一生,譬如,吴兆骞、吕留良等人,都是携家带口过去的,并且凭真本事在当地取得相当好的口碑,清末明初时,有人到宁古塔,听闻到处都是“老吕家”的子孙。

需要说的是,像吕留良家这等幸运的人非常少。事实是很多流犯在这里被奴隶主压榨,女眷们被奴隶主占有等等。

总之,这是一项身心都要遭到折磨的酷刑。

第四,自尽

按前文所言,但凡家族男性主人被问罪,家被查抄,那家中女性基本都难逃一劫了,而且这些结局一个个那么惨绝人寰,那么令人生畏。

这种情况下,很多女眷选择了自尽一了百了,如此还能保住一个清白之身。

历史上这样的例子不少。譬如和珅一被问罪,他的几个小妾都纷纷自尽随他而去了。

当然,最好的一种是被宽宥,譬如曹家被查抄后,曹雪芹随家人迁回北京,住在了祘市口老房子,房间还有十七间,雍正还给他们留了三对仆人,显然有很多主子奶奶都被宽宥了。这种是极少数。

以上就是古代抄家后女眷们的归宿,就我们的认知来看,连坐这种制度这非常不可理喻,可是在那个时代,女性一直被当做男性的附属品,这就已经决定她们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家族在,她们在,家族亡,她们亡。所以,庆幸自己生在现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