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之间交往难免会产生矛盾纠纷,一旦动手,那后果就严重了。近日,祥云县人民法院下庄法庭调解一起因感情纠纷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

小荣与小丽前期系恋人关系,2022年10月的某天,双方因感情问题发生争吵,其间,小荣打了小丽左面部一个耳光,导致小丽左耳受伤,伤情经鉴定为左耳鼓膜穿孔。小丽报警处理,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小荣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随后,小丽又将小荣诉至法院,要求小荣赔偿因伤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6000余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双方系因感情问题而发生纠纷,小荣不当处理纠纷致使小丽受伤,故小荣除了要承受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还应承担造成他人身体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此过程中,小丽亦有一定过错,可以减轻小荣的赔偿责任。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小荣意识到自己动手打人不对,小丽也原谅了小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小荣一次性赔偿小丽医疗费、交通费等损失2000元。

  法官提醒

打别人一耳光的处罚要看这个巴掌打的轻重程度如何。

1.造成对方轻伤以上的,构成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造成对方轻微伤的,构成治安管理案件,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等严重情形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没有造成对方身体伤害的应当赔礼道歉;如果当众打人耳光,有侮辱他人之嫌,赔礼道歉是必须的。如果还因此造成被打者自杀等严重后果的,被打者家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日常生活中,尽量不要因日常琐事与人争吵逞强,更不能用暴力方式解决纷争。发生矛盾纠纷要多沟通、多协商,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反而会付出更大的代价。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因鸡毛蒜皮的琐事逞一时之快,最终会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轻者拘留罚款、民事赔偿,重者触犯刑法,累及家人。

本报记者 周惠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