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可以离开我!”贾大鹏(化名)对金小美(化名)穷追不舍,他不甘心就这样结束和金小美的关系。
金小美看着贾大鹏,斩钉截铁地说,“之前是我糊涂,现在你不要再来纠缠我了。我和我丈夫很幸福!”
贾大鹏听到金小美的话,怒火中烧,对金小美的丈夫李小明(化名)是平白生出了股怨恨,不是这个男人的话,金小美就还会和自己在一起。
被仇恨冲昏了头脑的贾大鹏生出了一条毒计……
到底贾大鹏要做什么呢?他和金小美之间又有着什么瓜葛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某邮政局长情迷下属
贾大鹏和金小美是在某邮政局认识的。
两人结婚之后,因为工作的原因,他和妻子、孩子没有在一块住,平常自己一个人也懒得做饭,经常就随便做点吃的或是外面凑合一顿。
但遇见金小美后,一切就变了。
金小美的姐姐十分关心妹妹的生活、工作,妹妹自工作后一直住在姐姐家,巧的是,贾大鹏就住在金小美姐姐家隔壁。
想着和贾大鹏搞好关系能让妹妹的工作顺利一点,金小美的姐姐就找到了贾大鹏。
“贾局长,我看你平常一个人住自己做饭也麻烦,正好你和我家住的这么近,干脆就到我家吃饭吧!”金小美的姐姐邀请贾大鹏到自己家吃饭。
贾大鹏有点意外,怎么就这么突然,“这不好意思吧”但他也确实是觉得这个提议不错。
“多双筷子多个碗的事!贾局长客气啥呀。”金小美的姐姐解释说,“只要您平常工作上多提携提携我妹妹就好,她年纪轻,你多照顾。”
自此,贾大鹏就成了金小美家饭桌上的常客,贾大鹏和金小美也多了很多相处的机会。
时间久了,两个人之间的氛围就有些暧昧。
贾大鹏工作经验丰富,为人能说会道,经常哄得金小美嘎嘎直笑,在工作上也是有意地照拂着金小美,金小美对贾大鹏生出了崇敬之情。
金小美年轻漂亮,身材又好,平时聊天玩笑又接得上贾大鹏的话,独自一人的贾大鹏就对金小美产生了些喜欢。
两个人暧昧着,就产生了男女之情,逐渐跨过了道德的界线,他们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两个人浓情蜜意,过的那叫一个自在。
但金小美不是傻子,她知道他们这段关系并不为道德所容,贾大鹏还有妻子、孩子。
就算贾大鹏平常开心了会和金小美说他要离婚,和金小美在一起过一辈子。可这些话能实现的几率不大,金小美也不想顶着个小三的名头被人唾骂。
她才不会在贾大鹏身上吊死,她要和贾大鹏分手。
金小美有个同学李小明,两个人平常也很聊得来,一来二去地,两个人就看对了眼,成了男女朋友。贾大鹏知道金小美和自己分手是因为李小明,他很生气,他觉得自己这么喜欢她,金小美怎么可以说结束就结束,还马上就转投别人的怀抱。
贾大鹏不甘心。于是他心生一计,不曾想却害了和李小明同村的赵小丽家。
贪小便宜遗憾送命
“村长,救救我丈夫吧!”
2002年的一天,赵小丽(化名)着急忙慌地向村长求救。她神色着急,满头大汗,似乎遇到了什么难事。
于是围观的一行人连忙随着赵小丽赶到了她家,在卧室内,赵小丽的丈夫李大强(化名)浑身赤裸地蜷缩在地上,翻着白眼,口吐白沫,一探他的鼻息,已经十分微弱了。村长当机立断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
赵小丽吓得浑身颤抖,留着眼泪守在丈夫的身边,“你可不能有事呀!你要有事我可咋活呀!你不能丢下我呀!”她死死地攥着丈夫的手。
但李大强还是死了。
赵小丽悲痛欲绝地从医生那接过丈夫的死亡证明单,她怎么也没想到一粒“春药”会夺去丈夫的生命。
李大强平常就常干些偷鸡摸狗的事,他经常顺手牵羊些东西回家用,对此妻子赵小丽是知道的。
这天,赵小丽见丈夫满脸邪笑的看着自己,就问他是咋啦。李大强摇摇手里的盒子,上头写着“德国金枪丸”,显然是一种春药的名字。赵小丽就知道了丈夫的意思,满脸羞涩。
李大强马上拆开了包装,也不仔细看,就吞了药。
上一次他也顺手牵羊过一次,这药的药效让他是回味无穷!
他等待着药发挥作用,准备和赵小丽好好地过“夫妻生活。”
赵小丽也不好意思地等待着,可丈夫的反应越来越不对,突然间,他就倒在了地上,口吐白沫。
吓坏了的赵小丽随便穿了件衣服就往外喊人……
经过检测,李大强所服用的并不是什么“春药”,而是一种老鼠药,有着剧毒。
到底是谁用“春药”的幌子下毒害人呢?
爱而不得痛下杀手
警方在接到报案后,马上向赵小丽了解事情的情况,知道这药是李大强顺手牵羊了别人的快递获得的,警方马上对快递展开了调查。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警方逐渐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锁定在贾大鹏身上。他们逮捕了贾大鹏,贾大鹏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辩解道他没打算杀李大强。
贾大鹏的目标是李小明。
李小明和金小美结婚以后,两个人日子过得和美,金小美再也不和贾大鹏往来,贾大鹏十分生气,他放不下金小美,他忘不掉她。可是不管自己怎样表白讨好,金小美都不改变自己的想法,她决定和李小明好好过日子。
“那就把李小明杀掉!”爱而不得的贾大鹏决定对李小明下手。
他决定利用“春药”杀人。第一次他假借药品试用的名义给李小明寄了真的“春药”,第二次他想着获得了李小明的信任了,他就把老鼠药混在了真的药里,想着这次就结束李小明的生命。
贾大鹏沉浸在金小美失去李小明后回到自己怀抱的幸福生活,他怎么也不会想到,阴差阳错间,这药被李大强给用了。
最终,贾大鹏为他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法院判处贾大鹏死刑。
【法律分析】
在了解了这件事情的经过以后,我们不经对李大强偷药被误杀一事感到唏嘘,对于贾大鹏的行为表示深恶痛绝,出轨还谋杀,贾大鹏真是大错特错。让我们结合法条对贾大鹏的行为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针对贾大鹏的出轨行为进行分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之间因互负忠诚义务,对彼此应该抱着尊重,负责的态度。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存在婚内出轨,则该出轨者属于过错方,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时应让渡部分权益给被出轨方。
贾大鹏在和妻子存在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和金小美建立了男女之间的不正当关系,这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是出轨。出轨行为不仅挑战着道德的底线,也不被法律所允许。
出轨行为不仅伤害了夫妻间的感情,对被出轨方来说,也是一种沉重的打击,自古以来,我们就对出轨者持批评态度。而且贾大鹏还不悔改,在金小美提出结束关系的请求后还是存着继续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想法,这更是一种错误。
如果贾大鹏的妻子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根据我国婚姻法,贾大鹏的出轨行为也会成为其妻子向法院申请离婚的理由,其次, 由于贾大鹏违反了作为丈夫的婚姻法律义务,作为过错方的他,在分割财产和竞争子女抚养权时处于不利地位。
其次,我们来分析贾大鹏的“邮寄春药”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是指存在主观故意,采取非法行为剥夺他人生命。在量刑上,我国法律规定对故意杀人者将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存在情节较轻的情况,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杀死受害人的故意,客观上则实施了确实能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主客观条件都满足,故意杀人罪才能成立。
对于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只要犯罪行为人存在着杀死“人”的故意,即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行为人对于“人”的具体身份的认知,并不影响他满足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
贾大鹏采取的投毒方式是“邮寄春药”。“邮寄”这一方式会有着很大的变数,可能最后包裹没办法送到李小明手中。这些是作为正常人的常识,何况贾大鹏身为某邮政局的工作人员,心里非常清楚这些,但他依然选择这种方式,说明他对于伤害无辜群众是无所谓的,他只想杀“人”。
因此即使他杀的不是李小明,他的行为也是一种杀人行为。他把老鼠药放在“春药”中的行为存在着极大的危险性,在现实中也导致了李大强的死亡。因此,贾大鹏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一段不该生出的感情,让贾大鹏走上了不归路,也害了无辜的李大强,真是可叹!我们要控制好自己,不要逾越道德的边界,否则害人害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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