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很不理解,母亲为什么不同意在房产证上加妻子名字,大家都是一家人,何必计较这些呢?直到妻子闹离婚,要求分走一半的房子,男子方才醒悟过来,觉得母亲是对的!随后,男子看到母亲拿出借条和其他证据,表示彻底服气了!

(来源:star 星视频)

王先生和妻子李女士相恋时,想法很简单,他觉得是爱情让他们走到了一起,但结婚之后,王先生想法有所改变。

原来,王先生的家庭条件比较好,在上海有房子,而且王先生母亲手里有了一笔积蓄,实力很不错。

王先生和李女士结婚后不久,李女士突然提出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王先生有些愣住了,之前,他从未想过这个问题。

在王先生看来,自己的东西,就是妻子的,结婚后已经不分彼此,可李女士却认为这是对她的一份保障,甚至说王先生一家人防着她!

当时,王先生和李女士的感情还很好,王先生觉得夫妻之间,没必要计较这些,于是和母亲提出了在房产证加李女士名字的事情。

不料,母亲找各种理由拒绝,王先生说了几次,母亲都不同意。王先生非常不理解,他觉得自己和妻子都结婚了,他们是一家人,不应该计较这些。

后来,王先生妻子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儿子,母亲终于松口,让他们去看房子,表示愿意为两人首付一套新房。

那天,妻子非常开心,她觉得自己熬出头了。

之后,他们看到了一套首付152万元新房,婆婆二话不说,果断刷卡付钱!

让人没想到的是,房子刚买没多久,王先生和妻子就因为照顾孩子的事情,闹起了矛盾,并提出离婚,并要分走新房的一半的要求。

王先生低头认错,劝说妻子不要离婚,两人和好,然而,对方的态度出乎意料的坚决,直到此时,王先生才意识到,妻子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单纯!

王先生猜测,妻子之所以愿意和他结婚,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他家庭条件不错,看上了他家的钱!

看清生活的真相后,王先生找到母亲,向母亲认错,是自己把生活想得太单纯了!

母亲淡淡地看了王先生一眼,然后找到儿媳,不慌不忙地拿出了一张儿子签的借条,儿媳看到,顿时傻眼了!

但儿媳很快便镇定下来,她提出,婆婆出资的152万元,是对他们夫妻二人的赠与,其提供的借条,系其串通伪造,并坚持要离婚。

最后,婆婆见儿媳不到黄河不死心,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要求两人偿还152万元借款。

1、婆婆和儿媳的争议,在法律上,本质是请求权基础的争议。

儿媳认为婆婆出钱付首付,是把首付款赠予了她们夫妇俩,儿媳的想法有错吗?

没有,现实中这种事情非常常见!不仅如此,儿媳的想法,还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儿媳并不知道借条一事,按照她的想法,这房子是婆婆赠予他们两人的,她离婚之时,可以分走一部分。

2、想要打赢官司,单凭一张借条还不够,这个婆婆很厉害,她不仅提供了借条,还出示了其它证据。

婆婆表示,当时儿媳一直催着买房,这让她极不舒服,所以才让儿子出具借条,以此来保住自己和老伴半辈子的积蓄。

至于儿媳一直不知道借条的事情,婆婆做出了合理解释。

婆婆表示,因为考虑到媳妇会反对,当时这事没有跟媳妇说。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单是这样一张借条,是无法说服法官了,婆婆想要获得胜诉判决,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这时,王先生站了出来,他为母亲作证,母亲所言句句属实,这借条的确是买房之前他出具的。

然而,王先生作为利害关系人,他的证词效力很低。

因此,婆婆还提供了152万元的来源,以及给儿子儿媳支付房款的转账凭证等证据。

最关键的是,婆婆还主动向法院申请对借条的笔迹形成时间进行鉴定,以证明借条并非现在才出具。

最后,有人说,女孩子家面对公婆的巨额款项时,一定要让公婆说清楚是赠与,还是借款,是赠与就签订不可撤销性赠与书,怀着感恩的态度对待公婆,是借款就夫妻双方共同签订借据,并标明是否有利息。

也有人说,姜还是老的辣,婆婆也不想这样,但为了自己养老的钱,她不得不这样做,否则养老的钱就打水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