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

成都恶犬咬伤2岁女童事件

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官方发布情况通报

早前

湖北公布小区禁养犬只标准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该标准规定

禁止个人在物业区域饲养

成年体高超过45厘米的犬只

并公布了35种禁止个人饲养的犬只

湖北35种禁养犬只名录

所有种类的獒犬、雪橇犬、拳狮犬、笃宾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纽芬兰犬、可蒙多犬、罗威纳犬、圣伯纳犬、萨摩耶德犬、德国牧羊犬等工作用犬;阿富汗猎犬、巴山基猎犬、寻血猎犬、苏俄牧羊犬、猎狐犬、灵缇、猎鹿犬、威玛猎犬、波音达猎犬、贝生吉犬等猎犬;贝林登梗、边境梗、牛头梗、凯丽蓝梗、美国斯塔福郡梗等梗犬;比特犬、斗牛犬、松狮犬、大麦町犬等非运动犬;土佐犬、秋田犬、雪达犬等其他类别的犬;中华田园犬等柴犬。

本次伤人的黑色罗威纳犬

在湖北属于禁养范畴

2019年孝感针对城区养犬

也曾发布过相关规定

孝感城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

《孝感城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

正式颁布

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孝感城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共十九条。

养犬实行犬只强制免疫、登记管理

《办法》明确规定,孝感城区包括主城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区、市临空经济区建成区。孝感城区养犬实行犬只强制免疫、登记管理制度,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

孝感城区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养犬人应当履行犬只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农业农村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实施犬只免疫的机构应当为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犬只加施免疫标识。

强制免疫后,养犬人必须带犬及时到受城管部门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在养犬人居住区域的登记点,为养犬办理登记,并领取登记证(犬牌)。

携犬外出必须“牵绳”

根据《办法》,养犬人携犬出户,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犬只系挂犬牌,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避让他人和车辆;携犬乘坐住宅区公用电梯,须为犬只配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袋);及时有效制止犬吠、追逐等妨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须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只配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袋);遛犬出户,须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

此外,禁止携犬进入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客运码头的候车(机、船)室,以及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教育医疗单位,公共浴场、收费的旅游景点,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影剧院、游乐场等场所,集市、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机关、单位的办公区、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区域。但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者肢体残障人携带扶助犬,不受禁止携犬进入的场所和区域的限制。

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

《办法》实施后,市城管部门负责建立养犬管理协调机制;组织养犬登记;收容、移送流浪犬等无主犬;依法查处饲养、经营犬只过程中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公安机关负责扑杀狂犬,查处犬吠扰民、纵犬伤人、饲养烈性犬、携犬只出户未束犬链牵引等违法行为。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犬只强制免疫、检疫和疫情处置,发放犬类免疫证,以及对病死犬只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犬类收容场所的建设管理及犬诊疗机构的审查许可工作。

卫健部门负责狂犬病等疾病的预防宣传教育,人患狂犬病等疫情监测,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接种和病人的诊治。市场监督部门负责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养犬管理。

遇到狗患可拨打110报警或联系城管处置

很多市民在面对小区、宿舍、家属院内流浪狗乱窜时不知所措,《办法》实施后,市民一旦再遇到这类问题,可拨打110报警或联系城管部门,公安部门、城管部门会组织民警、城管执法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

市城管委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无主犬、流浪犬的,可以将犬只送交犬只收容机构或者告知城管部门处理。养犬人可以将放弃饲养的犬只送交收容机构。

犬只收容机构将对收容的弃养犬、无主犬和流浪犬建立接收档案。犬只收容机构可以将弃养犬、无主犬和流浪犬交由自愿认领的养犬人领养,并告知城管部门。

小编提醒各位养犬人

遛狗要牵绳、狗便要清理

不养烈性犬

希望爱狗人士们

都能做一个文明的养犬人

让人和狗狗在城市里和谐共处

来源:湖北省公安厅、孝感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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