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
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
分配工作方案
为有效解决我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城镇户籍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序开展我区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管理工作,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制定本工作方案。
01
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2个,总套数为23套,房源详见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表。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表
02
分配对象
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03
分配原则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下列分配原则的先后顺序,对具有配租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随机配房:
(一)家庭人口2与户型对应原则
3人及以上户家庭、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及以下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
(二)配租顺序原则
1.优先配租对象3;
2.第一序列轮候对象;
3.第二序列轮候对象;
4.第三序列中曾参加我市 2010 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对象;
5.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
同一配租顺序的申请对象之间按轮候号先后排序。
(三)楼层分配原则
获得分配资格的家庭进行摇珠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孤寡老人及有视力、肢体(1~3级或重度)的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带电梯房源,在配租不带电梯房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房源。
【松园里公租房】
01
房源简介
花都区松园里公共租赁住房位于新华街三华村(花都区胡忠医院松园院区西侧),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707㎡,公租房总建筑面积21691㎡,项目共4栋住宅楼,地上层数为11和15层,总建设套数470套,项目配有一定数量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本次分配套数如下:
房源名称
套数
总套数
建筑面积
物业费(元/月/㎡)
区松园里公租房项目
一房一厅
7
20
35.8~39.0
1.5
二房一厅
13
43.6~55.4
02
户型平面图
03
租金测算
一房一厅租金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
收入(元)
建筑面积(㎡)
公布的月租金标准
(元/㎡)
系数
需支付租金
(元/月)
①
②
③
④
⑤=②×③×④
低收、低保、优抚、特困家庭
35.8~39.0
1
35.8~39.0
11400以下
15
0.1
53.7~58.5
如家庭租金支出超出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15%的,租金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收取。
11400~17100
0.2
107.4~117.0
17100~20663
0.3
161.1~175.5
20663~24795
0.4
214.8~234.0
24795~29434
0.5
268.5~292.5
29434~35660
0.6
322.2~351.0
35660~42792
0.7
375.9~409.5
二房一厅租金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
收入(元)
建筑面积(㎡)
公布的月租金标准
(元/㎡)
系数
需支付租金
(元/月)
①
②
③
④
⑤=②×③×④
低收、低保、优抚、特困家庭
43.6~55.4
1
35.8~39.0
11400以下
15
0.1
65.4~83.1
如家庭租金支出超出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15%的,租金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收取。
11400~17100
0.2
130.8~166.2
17100~20663
0.3
196.2~249.3
20663~24795
0.4
261.6~332.4
24795~29434
0.5
327.0~415.5
29434~35660
0.6
392.4~498.6
35660~42792
0.7
457.8~581.7
【新街廉租公寓】
01
房源简介
新街廉租公寓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4、15、16号。该项目于2016年9月竣工验收,共有149套,项目共2栋住宅楼,地上层数为6层,项目配有一定数量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本次分配套数如下:
房源名称
户型
套数
总套数
建筑面积
物业费(元/月/㎡)
新街廉租公寓项目
一房一厅
2
3
30
0.6
二房一厅
1
43
02
户型平面图
03
租金测算
一房一厅租金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
收入(元)
建筑面积(㎡)
公布的月租金标准
(元/㎡)
系数
需支付租金
(元/月)
①
②
③
④
⑤=②×③×④
低收、低保、优抚、特困家庭
30
1
30
11400~17100
7
0.2
42
如家庭租金支出超出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15%的,租金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收取。
17100~20663
0.3
63
20663~24795
0.4
84
24795~29434
0.5
105
29434~35660
0.6
126
35660~42792
0.7
147
二房一厅租金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
收入(元)
建筑面积(㎡)
公布的月租金标准
(元/㎡)
系数
需支付租金
(元/月)
①
②
③
④
⑤=②×③×④
低收、低保、优抚、特困家庭
43
1
43
11400~17100
7
0.2
60.2
如家庭租金支出超出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15%的,租金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收取。
17100~20663
0.3
90.3
20663~24795
0.4
24795~29434
0.5
29434~35660
0.6
35660~42792
0.7
来源: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花小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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